北塔区文旅广体局
当前位置:首页 > 机构部门 > 北塔区文旅广体局 > 内设机构
北塔区文旅广体局内设机构

一、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全局日常工作,督促相关工作落实。负责文秘、综合、文电、会务、机要、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综合档案、保密、信访、对外接待、后勤服务、资产实物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治维稳、绩效考核、卫生健康、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受理来信来访,负责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文化、旅游市场股(加挂行政审批服务股牌子)。宣传贯彻文化、旅游及文物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文化、旅游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部门行政审批服务相关工作。管理全区文化、旅游行业,依法监管区内歌舞娱乐、电子游戏厅经营单位的审批、发证和换证工作。负责对全区文化、旅游产业进行指导、协调、开发、管理、利用、保护。承担文化娱乐行业的行政许可职能。负责对全区文化旅游经营单位法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培训,并为经营者提供咨询和服务。

(三)社会文化艺术广电股。管理全区社会文化事业,拟订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指导群众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管理全区文化馆(站)、图书馆(室)事业;负责全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指导村文化活动室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组织、协调全区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指导全区文博工作;拟订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规划和政策;拟订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组织开展普查和保护工作;承办国家级和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及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活动。扶持和指导民间文艺团体,联系、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管理全区文学艺术事业,拟订全区文学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专业艺术的创作、生产、演出、科研;组织、协调全区性重大文艺活动;扶持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文艺品种;组织开展全区专业艺术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协调组织对外及对港澳台地区的文化交流活动。负责农村广播“村村响”节目的日常播出和应急播出,负责自主节目的采编制作。负责农村卫星直播电视“户户通”工作。

(四)体育股。贯彻执行《全民健身条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制定我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研究拟定本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培育和开发体育市场,规范体育经营活动;负责公共体育场所的日常管理,确保体育场馆的正常使用;负责公共体育场馆内的体育经营活动、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等审批工作;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认真抓好裁判员、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申报、注册等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好区内各种类型体育活动;负责组织体育场地实施项目的编制、申报和实施,改善全民健身条件;开展体育交流,参与国家、省、市各级体育竞赛活动,认真抓好职工体育、老年人体育和残疾人体育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

(一)北塔区全民健身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全民健身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区全民健身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开展全民健身政策、法规、科普知识宣传,对各类人群体育运动的普及与提高提供指导和服务,举办各类运动项目培训;

3.退织、策划各项群众体育赛事和全民健身活动,协助组织参加市以上群众性体育竞赛;

4.负责所属公共体育场馆和体育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为开展公共体育活动提供服务;

5.承担全区国民体质监测服务工作,掌握全区国民体质变化规律,开展各类人群体质测定服务等工作;

6.完成区文旅广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北塔区文化馆

主要职责是: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搞好业余文艺群体建设,辅导、培训业余文艺骨干,组建多种门类的业余文艺团队,开展群众性文艺创作活动;负责对乡(街道)、社区、企(事)业、机关、学校等文化站(室)、俱乐部的文化工作及活动进行指导;完成区文旅广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北塔区图书馆(加挂北塔区美术馆牌子)

主要职责是:

1.负责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

2.负责搜集、保存文献遗产和社会文献信息的整理和传递;

3.充分利用图书和文献资源,开发智力资源,开展社会教育;

4.负责收藏以绘画、书法、雕塑为主体的美术作品,兼收对美术史构成有重大意义的各类美术品及有关的美术图书和文献资料,积极推动当代美术事业的发展;

5.负责馆藏作品包括绘画、书法、雕塑、建筑、设计、当代艺术等艺术门类的研究和鉴定工作,参与编制年度收藏计划和藏品陈列展的策划工作;

6.负责馆藏作品的信息录入、日常展出、保管、修复及设施养护工作;

7.负责观众的咨询、服务、导览工作以及对社会观众群体的调查研究、信息反馈和社会捐赠的接待、接收工作;

8.负责制定本馆专业教育和社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9.完成区文旅广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办单位:中共北塔区委、北塔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北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区政府办电话:0739-5081798 邮箱:btqxzspj@189.cn
湘公网安备 43051102000006号 备案号:湘ICP备20010157号-1
网站标识码:4305110001 地址: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中共北塔区委、北塔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北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区政府办电话:0739-5081798 邮箱:btqxzspj@189.cn
湘公网安备 43051102000006号
备案号:湘ICP备20010157号-1
网站标识码:4305110001
地址: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