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及国家、省、市督导委员会对督学责任区建设实施现场专项督导工作要求,结合我区教育督导工作的实际,决定对全区督学责任区的划分和人员重新调整,并对督导工作提出相关要求。先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学责任区的建立

督学责任区的划分按照学段类别分为三个督学责任区,分别为中学督学责任区、小学督学责任区、幼儿园督学责任区。为加强对督学责任区的组织和管理,何芳同志为总负责人,姚志刚、胡名华、郭湘玲、石红华、马金玉五位同志为具体负责人。现对三个督学责任区具体划分如下:

(一)北塔区中学督学责任区

督学:姚志刚

成员:陈多云谢正许陈春芳

所辖学校:状元中学茶元头中学陈家桥学校

(二)北塔区小学督学责任区

督学:胡名华郭湘玲

成员:张再云姚邵顺谢珍梅李英姿颜锐锐

曾守成毛辉张微微肖能武李靓张海涛邓钦月杨文昕李海雄

所辖学校:状元小学、北塔小学、协鑫阳光小学、高撑小学、田江小学、柑子塘小学、合心小学、双树小学、万岁庙小学、茶元头小学、六十小学、利江乔梁小学、枫林小学、五七小学

(三)北塔区幼儿园督学责任区

督学:石红华马金玉

成员:谢小华、各民办幼儿园园长

所辖幼儿园:北塔区辖区内所有公、民办幼儿园

二、督学责任区的职责和工作任务

督学责任区的督学受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派,严格遵守《督学行为准则》和督导工作纪律,维护督导形象,依据《教育督导条例》积极开展工作。在各责任区范围内持《督学证》依法依规行使教育督导的职权,帮助学校解决难点问题,促进学校健康发展,丰富内涵,提高品位,并重点督导检查以下几个方面情况:

1.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09〕7号)和湖南省《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等文件的情况。

2.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学前教育发展情况。

3.学校教育经费投入与使用情况,学校办学条件尤其是教学和生活设施的配备与使用情况。

4.学校班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情况,尤其是师风师德情况。

5.危及学校安全、损害师生合法权益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违法违规情况。

6.督学责任区内群众举报、投诉事项。

7.有关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情况。

8.有关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委托督查的其他事项。

三、督学责任区的要求与工作方式

督学责任区主要实行随访督导,一般采用推门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明察暗访的方式开展工作。

1.办公场所:中学督学责任区设在状元中学、小学督学责任区设在高撑小学、幼儿园督学责任区设在北塔区第一幼儿园。各督学责任区配备好办公室和相关基础设施,督导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部制牌上墙。各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实行挂牌管理。

2.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格按照《北塔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管理规程》、《北塔区责任督学管理办法》、《北塔区责任学校挂牌督导问责制度》、《北塔区责任督学联席会议制度》、《北塔区督导责任区工作量化评分细则》、《北塔区优秀督学责任区评选条件》等各项文件、制度开展工作。

3.专(兼)职督学每月坚持四个一工作流程,即一次下校督查,一次集体汇报,一次研讨学习,一次反馈联络。

4.每次督导检查须事前向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但事前不通知被督导检查单位。

5.责任区督学每次督导检查过程中,不得接受被督导单位提供的各种招待与礼品礼金等;不得影响被督导单位和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督导结束时必须向被督查单位或学校主要负责人即时反馈情况,提出整改建议,填写《督学责任区随访督导检查记录》并及时报送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6.教育督导部门对督学责任区督学每月报告的情况应及时作出督导结论或下达整改通知书,同时,每月向同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各责任区督学督查发现的各类情况。

7.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督导工作,督导网络平台使用率高,内容丰富,效果好。

8.教育督导部门应制定《责任区督学工作考核办法》,对督学责任区的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责任区督学的随访督导检查记录和责任区范围内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的实际效果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督学责任区的实施与激励保障

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其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支持督学责任区的随访督导检查工作。各类中小学校及幼儿教育机构必须积极协助配合,主动汇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自觉提供相关资料,不得拒绝接受随访督导,不得隐瞒事实真相。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同级财政部门保证教育督导经费,为责任区督学顺利开展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其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了解责任区督导工作,定期召开责任区督学联系会议,认真研究责任区督学总结的经验和反映的问题与建议,并作为对学校考核的重要依据。今后,在各类教育先进集体评选表彰过程中,责任区督学一致认定的事实材料,将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

北塔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和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对责任区督学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年终考核评比,把此项工作和教育局绩效管理工作相结合,评选为优秀督学责任区的督学优先考虑年终评先评优,对岗位履职不合格实行解聘机制。

附件:

1.督学责任区随访督导检查记录

2.督学责任区随访督导整改通知书

北塔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