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塔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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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塔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机构概括

一、机构名称:北塔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二、负责人:苏日君

机构地址:北塔区魏源路九江路交叉口200处

办公电话:0739—5623383

五、办公时间: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主要职能:邵阳市北塔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以下简称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对外加挂区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

第一条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1、将原区农业林业水利局的农业和水利职责整体划入。

2、将区政府办移民职责划入。

3、将区发展和改革局的农业投资项目职责划入。

4、将区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职责划入。

5、将原市国土资源局北塔分局的农田整治项目职责划入。

6、将原区扶贫工作办公室整体职责划入。

(二)划出的职责

1、将原区农业林业水利局的林业管理、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划至区自然资源局。

2、将原区农业林业水利局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划至市生态环境局北塔分局。

3、将原区农业林业水利局的森林防火、水旱灾害、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防治相关职责划至区应急管理局。

第二条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农办)设在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接受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调研,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负责农业农村水利综合调研工作。

第三条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扶贫开发和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各项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区农业农村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和扶贫开发工作的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农业农村和扶贫开发有关政策法规,权限内实施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参与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信息。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8、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负责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通报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研究制定全区农业机械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业机械化、社会化服务,负责组织农业机械投入抗灾救灾工作。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和农业机械技术教育培训,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

(二)负责全区水利工作,主要职责是:

1、研究拟定全区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江河和水库水生态保护、江河和水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点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乡镇供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发布全区水资源信息。

3、负责协调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权限内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跨乡(街道)的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区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4、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治理。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和省、市、区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5、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洪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区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6、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水库移民对口支援等工作。

7、负责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贯彻实施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8、承担全区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落实区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确定的事项,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区扶贫开发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执行全区扶贫开发的政策,协调解决贫困村扶贫开发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区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协调有关部门实施,指导乡(街道)扶贫开发的总体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贫困状况和监测与统计。

3、根据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全区扶贫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案,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组织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审批、上报并指导实施;参与信贷扶贫项目的立项、审核、推荐和申报工作,负责财政扶贫项目库建设。

4、协调管理国家组织和其他机构的扶贫开发工作交流与合作;指导有关扶贫外资和项目的实施管理。

5、制定扶贫开发科技推广和培训计划;组织贫困村科技推广,组织指导扶贫培训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有关的信息和调研工作。

6、指导和协调全区社会扶贫开发工作,协调管理有关捐献资金和物质,联系上级机关的定点扶贫工作。

7、协同有关部门制定驻村帮扶计划。

8、承办区扶贫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督合力。

主办单位:中共北塔区委、北塔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北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区政府办电话:0739-5081798 邮箱:btqxzspj@189.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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