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医师违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未按要求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而造成严重后果,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违规未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核对而造成严重后果,对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擅自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等行为的处罚

详细信息

对应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卫生健康
一级事项 行政处罚 二级事项 对未按照规定报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进货、库存、使用数量的处罚
公开时限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公开主体 北塔区卫生健康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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