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违法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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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 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违法行为的处罚 在线查看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城市综合执法 | ||
一级事项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二级事项 |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未按照所在地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接收生活垃圾 |
公开时限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 ||
公开主体 | 北塔区新滩镇街道办事处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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