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建设住宅审批
详细信息
对应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 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建设住宅审批 在线办理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
一级事项 | 征地前期准备 | 二级事项 | 拟征收土地告知 |
公开时限 | 在实地启动拟征收土地工作时,在村公示栏公开。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 ||
公开主体 | 北塔区状元洲街道办事处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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