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
和谐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的通告
为解决我市居民住房困难,根据《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运行管理办法》湘建保〔2016〕209号、《邵阳市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实施细则》市政办发 〔2015〕15号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和谐公共租赁住房实施分配。为确保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科学有序,公正、公平、公开,特通告如下:
一、分配范围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范围为和谐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和谐公共租赁住房小区位于邵阳市双清区和谐路以东,佘湖新城9#地块,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
二、租金及物业服务费标准
和谐公租房小区租金按每月 6元/㎡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按每月1.2元/㎡标准收取(以上价格标准为暂定价格,实际价格以市发改委批复为准)。
三、分配的对象及条件
(一)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的对象为邵阳市城区范围内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我市城区范围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稳定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2.我市城区范围内无房;
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出售、赠与、征拆或自行委托拍卖房产的(因病、事故等特殊情况除外),不属于无自有住房的情形;
3.申请家庭未享受过房改购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房改政策;
4.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主体可包括个人申请人、家庭申请人和单位申请人;
个人申请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能力。家庭申请应选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家庭其他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位申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人代理申请。
四、申请程序(时间:2019年9月2日-9月6日)
1.符合条件的家庭到户口所在社区提出申请;我市城区范围内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本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代表本单位职工到单位所在地社区统一申请,并在社区领取《邵阳市2019年度和谐公共租赁住房准入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或到市住建局网站(http://zj.shaoyang.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有关情况。(本次申请只参加本次的摇号)
2.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家庭成员户籍证明、居住证明。
(3)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家庭人口:指配偶、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4)本市无房证明(必须出具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盖章核定的夫妻双方无房证明)。
(5)婚姻状况证明。
(6)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家庭主申请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7)单位申请人还须提供单位承诺书;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证书;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
(8)其它相关材料证明。
以上证件资料需核实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本市无房证明需提供原件。
五、审核:(2019年9月9日—2019年9月24日)
街道办事处组织各社区对申报人的户籍、家庭收入、家庭人口、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区人民政府对初审合格的家庭进行审核,并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张榜公示7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家庭进行审核,对审批合格的家庭在邵阳市住建局网站(http://zj.shaoyang.gov.cn)进行公示。
六、分配
1.分配方式:
对符合分配资格的申报家庭,根据申报家庭实际情况及所申请公租房户型,提供适合的房源通过电脑摇号分配(1人家庭只能申请公寓式的公租房和一房一厅的公租房、4人以上家庭才能申请三房二厅的公租房)。
2.分配程序:
和谐公租房分配分为公寓式公租房摇号分配、一房一厅公租房摇号分配、二房二厅公租房摇号分配、三房二厅公租房摇号分配,根据申请人所申请公租房的户型分别进行电脑摇号分配。
七、相关规定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禁工作人员以权谋私、索拿卡要,严禁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在审核盖章时收取费用。若有违法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交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处理,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希望广大群众严格监督,检举揭发。
北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