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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北教通〔2020〕18号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教职工“在编不在岗”“吃空饷”“违规占用编制”专项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教育局 作者: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05-08

各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

现将《关于开展中小学教职工“在编不在岗”“吃空饷”“违规占用编制”专项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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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小学教职工“在编不在岗”“吃空饷”“违规占用编制”专项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小学教职工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提高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岗位使用效率,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教职工“在编不在岗”“吃空饷”“违规占用编制”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1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和《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发〔2018〕22号)中关于规范中小学教师编制配备和人员管理的有关要求,严格清理整治在编不在岗人员、各种形式的“吃空饷”及以各种名义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行为,切实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使用管理,规范各级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提高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及人员的使用效率。

  二、整治范围

  全区公办普通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育系统二级机构。

  三、整治内容

  1.在编不在岗人员。主要清理纠正违规办理停薪留职、离岗创业、长期借调手续的在编人员,违规审批的长期休病假、事假人员。

  2.“吃空饷”行为。主要清理纠正因长期休病假、事假按规定应该停发、减发工资待遇而未落实政策的行为;以到民办学校支教、借调帮助工作等名义违规重复领取工资待遇的行为;其他各种形式的违规领取财政工资的行为。

  3.违规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行为。主要清理纠正机关事业单位违规挤占、挪用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等违规行为。

  四、组织领导

  为深入落实“在编不在岗”“吃空饷”“违规占用编制”等问题专项集中治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北塔区教育系统集中治理“在编不在岗”“违规占用编制”“吃空饷”等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长:刘恒忠

副组长:李峰华肖新良   黄燕华   

员:孟应周唐跃忠   姚志刚   郭湘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工股,孟应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 工作部署阶段(2020年2月20日至2月28日)。

  印发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工作任务,提高全区教职员工对清理工作的思想认识。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要求和任务,开展宣传动员和工作部署。

  第二阶段 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2月21日至3月20日)

  各单位对照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中在编人员和财政工资发放人员认真核查有无“在编不在岗”和“吃空饷”人员,对核查出来的不在岗人员逐一核对是否符合政策并按规定办理了审批手续,是否按规定落实了工资待遇政策。并如实填报相关表格(见附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无“吃空饷”人员的单位也要签字盖章),在本单位公示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三阶段 整改处理阶段(2020年3月1日至3月26日)

  教育局政工股、办公室、督导室、纪检组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重点检查。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形式,深入各单位,督查自查整改和公示情况,并根据群众举报和排查掌握的线索,对涉嫌存在问题的学校和个人进行重点检查。对清理核查发现的违规在编不在岗和“吃空饷”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纠正和处理,并按时将清理整治情况工作报告和相关数据报送至市教育局。

  1.对清理出的在编不在岗人员,本人自愿辞职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愿意返岗工作的,经本人提出申请、区教育局同意,可返岗上班;返岗后又离岗的,对离岗人视具体情况作相应处理直至辞退或解聘。对本人无意返岗且不愿辞职、辞聘的,按照《教师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作辞退、解聘等处理。

  2.对长期请病假事假仍按在岗标准领取工资的,按相关规定减发相应比例工资。对无病装病、小病大养的,责令限期返回单位上班。对不按规定回单位上班的,按相关规定作辞退、解聘处理。个人所吃“空饷”,必须如数追回上缴财政;对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的,按规定核减相关待遇,未执行到位的,追缴非规定所得。

  3.对聘用他人顶岗的教师,学校责令其限期返回单位上班,逾期不返回上班的,按相关规定作辞退、解聘处理。

  4.对已达退休年龄的立即办理相关手续。

  5.遗属补助对象死亡或条件发生变化应终止补助的,立即停发遗属补助费。

  第四阶段 省级督查阶段(2020年3月27日至4月30日)

  省、市相关部门根据各县市区报送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和报表,对照机构编制数据、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日常工作和调研中掌握的数据进行核对比较,有重点的展开实地抽查核实工作,必要时结合教育督导或其他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第五阶段 建章立制阶段(2020年5月1日至5月31日)

  各单位针对自查自纠和重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中小学教职工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待遇管理制度,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和防治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在编不在岗”“吃空饷”“违规占用编制”等问题,定期开展专项回头看活动,确保专项清理整治效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中小学教师“在编不在岗”“吃空饷”“违规占用编制”等问题关系到广大教师切身利益,涉及到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处理程序复杂,任务艰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复杂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级负责,分步推进,精心组织实施,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自查并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实事求是报送工作情况和相关数据,接受上级的重点督查核查。

  (二)严肃纪律,规范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认真抓好清理整治工作,对自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通过清理整治,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从严规范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对于“在编不在岗”“吃空饷”“违规占用编制”等违规行为和人员要严格依法依规查处,根据核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及时调整或核销违规占用的教职工编制。在执行过程中,对于违规行为和人员的处理要建立档案,做到资料齐全、程序到位、手续完备,严格按政策办事。

  (三)强化举措,力求实效。各单位要通过认真细致对照检查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及人员配备情况、中小学教职工在岗工作情况、工资发放情况等,列出所有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而又不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岗位人员名单,逐一核查不在岗的原因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对于查找出来的问题和违规行为要立行立改,依法依规作出处理,限时整改到位。

  各单位专项清理整治情况工作报告和相关数据报表于3月28日前报区教育局政工股。

北塔区教育局专项治理举报受理电话     0739-5623801  

附件:中小学教职工“在编不在岗”“吃空饷”“违规占用编制”专项清理整治情况统计表


附件

中小学教职工“在编不在岗”“吃空饷”“违规占用编制”专项清理整治情况统计表

单位

违规占用编制清理整治情况

在编不在岗清理整治情况

吃空饷清理整治情况

备注

上级下达编制总额

本级核定编制总额

本级实际核定到普通中小学校编制总额

公办中职、幼儿园等教学机构占用编制数量

教育管理机构占用编制(其中乡镇教育办、联校等乡镇教育管理机构占用编制数)

其他情况占用编制数量

违规占用编制数量

此次纠正的违规占用编制数量

在编中小学教职工数量

实际在岗中小学教职工数量

长期病假人员数量

孕产假人数

各级借调人员数量

其他原因不在岗人员数量

违规在编不在岗人员数量

此次纠正的违规在编不在岗人员数量

未在岗按规定应取消或核减工资待遇而未落实的人员数量

以到支教或借调帮助工作名义重复领取工资的人员数量

虚报套取财政资金的人员数量

以其他形式违规领取财政工资的人员数量

此次纠正的“吃空饷”人员数量

说明

统计数据截至2020年3月20日

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单位: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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