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的八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的八条措施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