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湘财会函〔20187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大中型

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

工程培训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省直及中央在湘单位:

根据财政部的工作部署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大中型
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的通知》(湘财会〔201313
号),结合我省2018年度会计管理工作安排,现就全省2018
度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8年度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坚
持分层次、分类别的原则开展。

(一)国有大中型企业总会班(上海2周班)
重点培训国有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部门
负责人,适当安排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财务部门负责
人和市州、县市区财政会计管理部门人员参训。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培训班(厦门1周班)

-2-

重点培训行政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财务部门负责人;适当
安排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部门负责
人和市州、县市区财政会计管理部门人员参训。

(三)其他企业会计人员培训班(北京1周班)
重点培训其他企业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部门负责人;
适当安排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财务部门负责人和市州、
县市区财政会计管理部门人员参训。

二、培训内容
培训围绕十九大提出的新理念、新要求,着重讲授现代企
事业单位管理的新政策、新知识和会计改革与发展的热点、难
点。主要包括:当前宏观经济政策、会计相关法律法规、会计
准则制度、会计信息化建设、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行政事业
单位内部控制、政府会计改革、管理会计、领导力培养等内容。

三、培训计划
2018年度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总
人数为322人。其中:国有大中型企业总会班(上海2周班)
115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培训班(厦门1周班)100人;
其他企业会计人员培训班(北京1周班)107人。培训计划分配
情况见附件1,培训时间、地点见下表:

2018年度湖南省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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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培训地点 培训类型

培训
人数

培训时间

1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培训班 100

417日至24

1周班)

2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国有大中型企业总会班 115

518日至31

2周班)

3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其他企业会计人员培训班 107

92日至8

1周班)
人数总计 322

四、其他事项
(一)培训申报方式。请各市州财政局、省直及中央在长
有关单位于320日前向省财政厅报送《湖南省2018年大中
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计划申报表》(见附
2,要求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发至
hnkjc1211@163.com邮箱,纸质版请寄湖南省财政厅会计处田
洁收)。其中,省直及中央在长单位直接向省财政厅申报,省
属企业和省属高校分别由省国资委、省教育厅汇总后向省财政
厅申报,其他单位按属地原则报所在市州或县市区财政部门,
由市州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上报省财政厅。为避免重复培训,
凡已参加2017年度湖南省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
工程培训和计划参加2018年度湖南省会计骨干(后备)人才培训
班的人员不得申报本培训项目。

(二)培训管理要求。省财政厅不组织学员统一前往培训
地点,由学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培训期间,学员应遵守
国家会计学院的教学安排和有关规定,按时作息。严禁学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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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期间私自外出,严禁携带家属等与培训无关人员。违反规
定的学员将立即取消培训资格,并向所在单位通报。

(三)培训经费安排。学员培训费用由中央财政专项经费
负担,学员培训往返差旅费和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由所在单位负
担。

(四)培训考核与结业。国家会计学院和省财政厅共同负
责学员培训情况的考核、评定工作,并建立学员培训档案。培
训期满,对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者予
以结业,由财政部会计司和负责培训的国家会计学院颁发大中
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证书

联系人:省财政厅会计处 田洁
联系电话:0731-85165157 85165162
电子邮件:hnkjc1211@163.com
联系地址:长沙市城南西路1号(邮编:410015

附件:1、湖南省2018年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

提升工程培训计划分配表
2、湖南省2018年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

提升工程培训计划申报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8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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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湖南省2018年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

工程培训计划分配表

序号 地区或部门 小计

行政事业单位培训人数     

(厦门1周班417日至24日)

 

国有大中型企业培训人数

(上海2周班518日至31日)

 

其他企业培训    

(北京1周班92日至8日)

1 省直及中央在长单位 166 40 67 59
2 市州合计 156 60 48 48

长沙市 15 5 5 5
株洲市 15 5 5 5
湘潭市 13 5 4 4
衡阳市 13 5 4 4
邵阳市 10 4 3 3
岳阳市 10 4 3 3
常德市 10 4 3 3
张家界市 10 4 3 3

益阳市 10 4 3 3
永州市 10 4 3 3
郴州市 10 4 3 3
娄底市 10 4 3 3
怀化市 10 4 3 3
湘西自治州 10 4 3 3
3 总计 322 100 115 107

附件2

湖南省2018年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计划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姓名


学历/

单位名称

当前
职务

身份证号 手机号

电子
邮箱

通讯地址 邮编

培训地点
厦门
1周)

上海
2周)

北京
1周)

注:1、申请参加培训人员请根据文件要求和培训需求,在本表培训地点栏相应位置划“√”,并将各项资料填写完整。

2、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行政事业类1周班)培训时间为2018417日至24日;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国有大中型企业类2周班)培训时间为2018518日至31日;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其他企业类1周班)培训时间为201892日至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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