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提出全区吸引外商投资的发展战备、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全区招商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协同区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我区外商投资的产业导向和产业布局意见,优化外商投资结构;


3 、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对外招商活动,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策划、论证、发布、调度、洽谈、议约、签约,统一对外发布招商项目。


4 、负责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和章程审查、批准及有关证书的发放,核准有关变更事项,并做好全区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的备案。


5 、组织协调区直各部门联合办公,研究处理权限内为外商投资项目审批的有关问题。


6 、负责全区外商投资企业履行合同、章程情况的年度检查审核,考核外商投资企业资金到位率、开业投产率、出口创汇率和利税水平等经营情况,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实施管理;受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依法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协调组织、监督检查对外商投资企业各项政策的落实,研究提出改善全区综合投资环境的有政策和措施。


7 、拟定全区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计划,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投资的审批和转报、落实配额、许可证申报、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内贸管理、产业损害调查;负责拟定重要工业品、农产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


8 、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企业中“两类”企业(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的申报;


9 、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对外加工装配工作,负责“三来一补”(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项目合同的审批。


10 、承办直接利用外资项目出国(境)考察人员和外商投资企业中方出国人员出国(境)的审批转报工作;组织、指导外商投资企业中高级技术和管理骨干的培训工作。


11 、负责直接利用外商投资的综合统计工作。


12 、指导协调全区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学会工作。


13 、负责全区旅游行业的发展和管理。


14 、负责编制开发区引进外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15 、负责办理进区投资项目的各种审批、报批手续以及投资项目与省、市有关对口部门的工作联系和协调;


16 、负责开发区进区项目用地的相关工作;


17 、承办开发区工委、管委,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