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办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办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办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办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5年,全办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既定发展目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团结带领全办干部群众,坚定不移转作风,凝心聚力抓发展。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7亿元,完成地税任务1200万,完成国税任务735万。城镇居民人均收入达19606元。
1)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资金50万元,配套垃圾清运车5台,垃圾箱30个。
2)创卫工作成效显著。着力在全办范围内努力营造创卫工作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在各村路口设立温馨提示标语20块,每月更新办、社区创卫宣传栏,新建垃圾屋80个,印发7000份《致全办人民的又一封信》通过走访送达各家各户,利用宣传车辆定时播放创卫常识,积极发动老党员和组长上门上户宣传创卫的意义和重要性。结合全办实际情况制定创卫工作方案,继续落实环境卫生清扫日制度,做到日常保洁不断,力争在人力物力消耗最少的情况下将卫生工作搞的最好。
3)槐树社区是美好社区创建单位,社区均制定了详细的创建规划并加大力度建设,现已完成通过区、市两级的验收。
4)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现有重点项目6个,每个项目都按年初计划平稳推进,取得了良好成效。西湖北路提质改造全部建设完成;湘郡铭志学校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完成;魏源西路项目建设已经完成;雪峰桥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全面完成,大桥钢箱梁顶已建设完毕,桥墩建设全部完成;中驰一城项目征地拆迁已全部完成;资江北路项目征地已完成。
5)控违拆违加强日常巡查的同时,加大对存量违法建筑的拆除力度,从项目内向项目外,从规划圈内向规划圈外,逐一梳理,突出重点,共计拆除存量违法建设共计23021平方米,并确保了新增违法建设的“零增长”,全办违法建设得到全面控制。
6)安全生产常抓不懈,认真召开了安全生产大教育、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动员大会暨安全生产培训会。着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的单位进行了检查,发出整改通知20余份,要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进行了紧急整改,扎实开展了“农用车非法载客集中整治月”、“安全生产进校园”及“货车超载治理”等活动。大力开展“治超治限”行动,联合区直有关部门集中执法3次,有力的震慑了辖区内超限超载的不法行为。
三、人员基本情况
2015年北塔区状元洲街道办事处在职实有人数122人。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62人,财政补助60人 ;在编实有车辆2辆。
四、部门收支决算制的说明
编制决算时依据新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工资福利主要是根据国家政策实际支出填报,项目支出编制依据主要根据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填报。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状元洲办事处决算总收入 1129.26万元;
部门决算支出1129.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1.76.万元,占总支出的99.33%;项目支出7.5万元。
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29.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63%,人员工资福利支出644.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7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60%。
(二)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4.2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9.55%。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工资福利支出644.98万元(基本工资359.13万元,津贴补贴262.6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7.93 万元,奖金及绩效工资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1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37.48万元(办公费53.29万元,印刷费5万元,电费1.25万元,水费1.01万元,邮电费0.37万元,差旅费3.76万元,维修(护)费5.54万元,会议费7.69万元,培训费4.31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劳务费3.69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41.8万元(退休35.91万元,生活补助94.86万元,救助费11.42万元,生产补贴157.4,住房公积金42.20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护费4.5万元,2015年度本部门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2、公务接待费8万元,主要按上级规定的接待标准用于项目争取及一般重要性公务接待等费用,涉及42批次385人。
五、相关口径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区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邵阳市北塔区状元洲街道办事处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