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

为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落实控辍保学工作任务,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现就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摸排核实和控辍保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控辍保学工作重要性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适龄少年儿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是政府、学校、家长(监护人)共同的法定职责,也是教育实施功能性扶贫、阻断贫困代际传递、防止产生新的贫困的关键举措。全区各中小学校要从打赢教育扶贫攻坚战和维护贫困家庭学生根本利益的高度,认识新形势下控辍保学的重要意义,将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明确控辍保学主体责任

依据《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共同的职责,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需要各级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齐抓共管。

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县级人民政府要对辖区内控辍保学工作统筹负责,制定规划,完善保障机制和考核机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牵头制定实施方案,加强教育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改进教育教学,防止学生因学校管理不规范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不规范而辍学。学校要建立完善控辍保学报告制度,及时向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辍学情况。乡人民政府(街道办)、村(社区)要落实辍学学生劝返责任。家长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要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并教育孩子自觉履行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法定义务。

三、突出抓好当前控辍保学主要工作

1.利用全国学籍系统和湖南省教育扶贫“一单式”系统做好疑似辍学摸排核实和控辍保学工作。准确填报全国学籍系统中控辍保学台账,准确核实“一单式”系统中学生基础信息及月报。保持学籍管理员及“一单式”系统管理员相对稳定。针对全国学籍系统和湖南省教育扶贫“一单式”系统中的疑似辍学学生,要采取一人一案、责任到人的办法,做好每一个学生的控辍保学工作,实行销号管理,劝返一个销号一个。

2.全面核查学生学籍信息。区教育局教育工作股要充分运用中小学生学籍系统,结合实际在读学生做一次细致的摸排比对工作。对小一新生要及时注册好学籍;对转学学生,要督促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尽快办理转学手续,做到人籍一致;对学籍系统中仍处于小学毕业状态没有被初中录取的学生,要核实清楚每名学生的去向,对确认已在外地上学的,要督促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尽快办理转学手续,对确认辍学或者联系不上的,由区教育局教育工作股汇总后按程序报告当地政府落实劝学责任。做到不遗漏一人。

3.落实“符合特教的儿童需接受特殊教育”的要求。确保适龄未成年人(6-15周岁)均能接受义务教育,对残疾儿童再做一次全面摸排,做好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或到特校就学或进行送教上门的工作,并建立学籍。对送教上门学生要一人一案,每月至少进行两次送教上门工作。

4.确保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辍学及防止学生因厌学而辍学。区教育局资助中心要宣传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将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寄宿生全覆盖纳入资助对象,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辍学。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减轻学生负担,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控辍保学的主要措施,切实防止学生因厌学而辍学。学生厌学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对学校管理抵触厌烦作业考试过多的、有对教师教育教学不适应的、有因学生身心原因与同学相处不好的、有因学习习惯不好跟不上的等等。学校要了解学生辍学的真正原因,对症下药,加大帮扶力度,实行领导、教师包干责任制,每个辍学学生都要指定一位领导、一位教师负责劝学;同时根据原因制定方案,采取心理疏导、课业辅导、改进学校管理、改革教学方法、组建学生帮扶小组、减少作业考试等方法,提高学生学习成绩,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邵阳市北塔区教育局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