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塔区政协2019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北塔区政协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五、部门经济科目总支出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情况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0、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区政协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专门
委员会会议的组织工作和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
2.组织实施区政协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
3.负责区政协委员视察调查、参观考察、座谈研讨、咨询服务等活动的联络和服务工作。
4.组织政协委员开展学习活动,调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积极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建言立论、献计献策,做好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知名人士联络工作, 为完成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服务。
5.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的理论、政策,提出区政协工作好的办法,供领导参阅。
6.负责人民政协工作的宣传,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收集反映社情民意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
7.负责与区有关部门的联系,互通情况,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8.负责机关自身的思想、作风、组织和制度建设,做好 安全保密和后勤保障工作。
9.负责机关的党建、干部人事管理和离退休老同志服务 的相关工作。
10.承办区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1个,包含区政协,区政协包括办公室、提案委员会、经济科技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法制群团民族宗教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文史委员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区政协
三、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包含区政协基本运行的经费
1.总收支情况:2019年区政协部门预算总收入233.31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318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2.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233.318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较去年减少13.2788万元,主要是减少了项目经费。
3.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233.3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1186万元,项目支出39.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3.2788万元,主要是减少了项目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3.318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94.118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39.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政协会议19.2万元,主要用于政协会议的召开经费;政协经费10.3万元,主要用于政协工作经费;政协委员经费9.6万元,主要用于政协委员视察的经费
五、部门经济科目总支出情况说明
北塔区政协2019年部门经济科目支出233.3186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42.87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90.44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
资本性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度政协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90.4429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1.2756万元,下降11%。主要是办公费及业务费、公务接待费缩减了预算。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总额为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5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无因公出国(境)费。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减少8.3万元,主要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要求。
3、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北塔区政协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北塔区政协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6、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9年本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233.3186万元;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3个,资金39.2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区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