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政协章程规定,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单位构成看,区政协包括办公室、提案委员会、经济科技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法制群团民族宗教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文史委员会。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初预算收入275.72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6.7248万元,专项资金拨款49万元。 (二)2017年初预算支出275.72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25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08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89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8687万元,一般政协事务支出13万元,政协会议支出24万元,委员视察工作支出1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26.72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25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080万元。2017年本级专项资金支出49万元,其中:一般政协事务支出13万元,政协会议支出24万元,委员视察工作支出12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11.8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减少,我办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区政协委员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2.8348万元。 即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专项经费49万元,即为政协会议,委员视察工作、调研学习、项目考察、委员活动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有公车和大型设备:区政协共有平台使用车辆2辆。 (三)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区政协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均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