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 2019-09-20 17:24 来源: 访问量: 【字体:

北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部门职能

(一)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酒类食品、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保健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性政策规划、规范性文件,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区及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落实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信息直报制度,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区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建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监测。

(三)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药品互联网销售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

(四)负责全区有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投诉举报工作;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发布质量公告;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五)依法承担辖区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监管所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七)负责制定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八)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有关的交流与合作,推进全区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九)指导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区直有关部门和区食安委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配合市局组织有关专家和部门对辖区所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进行性质认定和相关责任界定。

(十一)承办市区人民政府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我单位目前内设办公室、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药品及保健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稽查大队、乡(办)所三个。全系统现有在职人员21人,其中区局机关现有在职人员21人。局机关办公地址:北塔区魏源东路市检察院对面富丽华宾馆后。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收入392.7万元。较上年增长17.18%。总支出382.71万元,较上年增长5.15%。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39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2.7万元,较上年增加57.59万元。

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382.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8.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7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2.14万元,农林水支出22.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64万元,较上年增加18.75万元。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39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2.7万元,较上年增长17.18%。财政拨款总支出382.7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2.71万元,较上年增长5.15% 。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2.7万元。较上年增长17.1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82.71万元,较上年增长5.15%。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82.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71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02.14万元,农林水支出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64万元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2.7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4.61万元,较上年增长8.2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调增及2018年绩效奖金结转至2019年发放;商品和服务支109.42万元,较上年减少0.4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公务接待费等公用开支缩减。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财政的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9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5.98万元,年底实际支出4.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4.27万元,比当年预算下降28.59%,“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比预算减少1.71万元,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我局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食药监局部门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09.4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和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18年度我局无重点绩效管理项目。

第四部分  相关的名称解释

如: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年度北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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