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5、购买服务
26、单位新增资产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和法规, 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人力资源流 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 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 职业培训制度,拟定和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 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全区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 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 织拟定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 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定相关社会 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区 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 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 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 组织实施,建立全区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 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 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 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综合管理 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 制度改革,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 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 权 益 。
9、统筹拟定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和劳动关 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定并监督实施职工工作 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拟定并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 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 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0、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绩效考核评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 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和拟订区级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承办 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活动相关工作,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有关 工 作 。
11、牵头推进全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定并组织实施专业技 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 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定并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北塔(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 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3、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 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 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4、与区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区人 社局牵头,会同区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 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人社局负责。
15、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 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相关政策、 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16、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 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 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17、组织制定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 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 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 度改革方案。
18、组织实施全区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 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 实施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19、组织实施全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 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 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20、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制 定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 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21、制定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 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 违法违规行为。
22、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拟定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指 导和监督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 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 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2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4、职能转变。区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 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 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 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 费用负担。
25、与邵阳市北塔区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区卫生健康局)的 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 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 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邵阳市北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8个,分别为: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基金监管股、事业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股、监察执法股、法规股、就业促进股、医保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价格招采股。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5人,实有人数34人,其中在职人数30人,退休人数4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1、区人社局部门本级 2、北塔区人才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北塔区劳动人事争 议仲裁院) 3、北塔区医保基金稽核事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01.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1.04万元,(其中: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79.8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区人社局和区医保局合署办公。
(二)支出预算:2025年本部门支出预算501.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9.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1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79.8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区人社局和区医保局合署办公。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01.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9万元,占0.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9.99万元,占73.84%,卫生健康支出104.55万元,占20.87%,住房保障支出24.11万元,占4.8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388.0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5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13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就业管理事务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就业工作开展等方面;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管理工作及人事档案管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重点民生实事、社保基金监察、打击欺诈骗保工作、两网化专项、治欠保支等方面;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86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征管经费、委托代办医保业务、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评审服务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5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7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02万元,下降12.6%,主要原因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实行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5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4年增加0.8万元,主要是其它地区考察调研学习。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5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5年度无会议费预算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5年度无培训费预算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3.7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7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96.7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5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0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8.04万元,项目支出113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务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