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北塔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时间: 2019-09-22 17:27 来源:北塔区财政局 访问量: 【字体:

目录

第一部分 北塔区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北塔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表

第三部分 北塔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北塔区财政局概况

一、北塔区财政局依法履行下列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和财政预决算、财务、会计方面的法规、条例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全区财政工作。

2、编制年度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预算执行;编制区本级财政总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报告区本级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总决算。

3、管理各项财政收入、专项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

4、管理财政行政政法和教科文支出;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负责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根据国家、省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结合我区实际,制订具体实施办法,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5、制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处置收入;制订清产核资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6、对区级财政支出重大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7、管理财政经济发展支出,负责财政性资金项目工程预决算审查。

8、执行《企业财务通则》;负责财政支农、农业财务管理。

9、管理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10、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制订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11、贯彻落实中央、省税费改革政策,制定全区税费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制定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办法;开展税收制度和收费改革调研,参与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整顿工作。

12、预测分析全区财政经济形势,研究经济运行中有关财政问题,提出实施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研究财政发展战略和重大财政改革方案。

13、负责移民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与财务管理。

14、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根据邵阳市北塔区编委核定,北塔区财政局机关内设八股一室及三个事业机构。八股一室分别为:办公室、预算行财股、农财股、资产管理与绩效评价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国库管理股(对外称国库集中支付办公室)、经建企业股、社保股、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股;三个事业机构分别为:区非税收入局、乡镇财政管理局、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全部纳入2018年北塔区财政局单位部门决算编报范围,财政全额供养59人,其中在职实有数50人,离退休人员9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北塔区财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公开单位包括:区财政局本级以及三个事业机构,分别为:区非税收入局、乡镇财政管理局、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三个事业机构,全部纳入局机关2018年部门决算范围。

第二部分 北塔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北塔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收入781.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9.86万元,占本年总收入95.97%;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31.45万元, 占本年总收入4.03%。总收入比上年减少了20.9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34.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4.79万元,占本年总支出100%。无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21.39%,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异动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81.31万元,支出总计834.79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 749.86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80.4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834.7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6.99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各减少了207.41万元、227.18万元,减少20.98%、21.39%。无政府性基金。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异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4.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了227.18万元,减少 21.39%。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异动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9.86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5.97%,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了222.99万元,减少了22.92%。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异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91.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5.14万元,占74.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34万元,占5.7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04万元,占3%。农林水支出68万元,占8.15%,住房保障支出24.99万元,占3.15%,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异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55.51万元,支出决算为834.79万元,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进行预算调整。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436.29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62.82万元,27.18%;商品和服务支出332.09万元,比上年增加了75.07万元,29.2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11万元,比上年增加了30.25万元,98.02%。其他资本性支出5.29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52.23,96.64%。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尚未完工,未在本年度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4.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7.4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 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 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37.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 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 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7.23万元,较上年减少14.37%,减少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因公出国(境)团组数费用支出0万元。

2)2018年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251人,公务接待费开支7.23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公务用车购置数,无公务用车保有量。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1.本单位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具体收支情况为: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北塔区财政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299.78万元。2017年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231.03万元,比上年增加68.75万元,增加3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应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 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 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 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 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8年度邵阳市北塔区财政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中共北塔区委、北塔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北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区政府办电话:0739-5081798 邮箱:btqxzspj@189.cn
湘公网安备 43051102000006号 备案号:湘ICP备20010157号-1
网站标识码:4305110001 地址: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中共北塔区委、北塔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北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区政府办电话:0739-5081798 邮箱:btqxzspj@189.cn
湘公网安备 43051102000006号
备案号:湘ICP备20010157号-1
网站标识码:4305110001
地址: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