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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塔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实施方案
时间: 2023-02-14 15:08 来源:北塔区教育局 【字体: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动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各项重点任务在北塔落实落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发〔2021〕23号),中共邵阳市委、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邵市发电〔202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推动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高质量教育体系,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主要原则

一是坚持立德树人。准确把握推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要义,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评价学校的根本标准,着力完善幼儿园和中小学评价,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引导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确保教育正确发展方向。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推进科学履行职责的要义,着力改善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机制,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机制,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从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破立并举,推进教育评价关键领域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

三是坚持科学有效。准确把握推进践行教书育人使命的要义,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着力改革教师评价,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

四是坚持统筹兼顾。准确把握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义,着力改革学生评价,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完善德育评价,强化体育评价,改进美育评价,加强劳动教育评价,严格学业标准,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色,分类设计、稳步推进,增强教育评价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三、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邵阳市委 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相关要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以深化教育改革为动力,以推动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遵循教育规律,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教育管理体制和评价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规范发展民办教育,加强国防教育,大力发展现代化职业教育。经过5至10年努力,党委政府履职尽责能力明显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更加完善,引导教育潜心育人的评价制度更加健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办法更加多元,社会选人用人方式更加科学。

四、重点任务分工

(一)深化改革党委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机制,推进履行教育职责

1.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区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完善和落实区委区政府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区党政领导班子联系学校、深入教育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和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等制度。将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列入年度工作要点,作为重点任务来抓。完善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落实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向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制度。加强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改革办、区教育局、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2.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细化对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内容和指标,定期开展对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乡镇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点督导评价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突出问题等情况。将督导评价结果纳入对镇(街道)年度绩效考核评估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

3.共同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生态。坚持正确政绩观,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相关单位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对教育生态问题突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规依法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区委考核办、区教育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纪委监委、区市场监管局)

(二)改革学校评价,推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4.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在中小学各学段的课程目标、课程设置和课程教材内容中,实现全覆盖、贯穿全过程。加强中小学专职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配齐专职思政课教师。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评价标准,将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以及党建带团建队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依法治校办学、维护安全稳定作为评价学校及其领导人员、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健全学校内部质量保障制度,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团区委、区科协)

5.完善幼儿园评价。重点评价幼儿园科学保教、规范办园、安全卫生、队伍建设、克服小学化倾向等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建立健全幼小科学衔接的长效机制,帮助儿童顺利实现幼小过渡。持续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和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坚决克服“小学化”倾向。聚焦普及普惠、规范办园和保教质量,依法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

6.改进中小学校评价。依据国家《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制定实施细则,重点评价义务教育学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以及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情况。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加强监测结果运用,将质量监测结果纳入学校年底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

(三)改革教师评价,推进践行教书育人使命

7.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充分发挥学校党支部和党员教师作用,推进党建工作与师德师风建设深度融合。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首要要求,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完善新教师入职宣誓制度、师德承诺制度,建立教师师德个人档案。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健全教师荣誉表彰制度,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全面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建立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对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依法依规实施教育全行业禁入制度,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委宣传部、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8.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将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引导教师上好每一节课、关爱每一个学生。幼儿园教师评价突出保教实践,将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儿童主动学习和全面发展的能力作为关键指标,纳入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幼儿教师职后培训重要内容。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将任课教师每学期对每个学生学业述评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向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突出实践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教师工作量核定要将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材、案例,指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竞赛展演等计入工作量。积极组织申报省、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9.强化一线学生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完善管理干部和教师参与学生工作的具体措施。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将家校联系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要把上思政课、联系学生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完善学校党政管理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原则上应有思政课教师、辅导员或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0.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切实精简人才“帽子”,优化整合涉教育领域各类人才计划。不得将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的限制性条件,有关申报书不得设置填写人才称号栏目。依据实际贡献合理确定人才薪酬,不得将人才称号与物质利益简单挂钩。(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科协、区财政局)

(四)改革学生评价,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11.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多层次、多角度宣传科学育人理念,引导家长和社会转变“唯分数”观念。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知行合一,坚决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切实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委宣传部、团区委)

12.完善德育评价体系与评价方式。根据学生不同阶段身心特点,科学设计各级各类教育德育目标要求,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道德、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传承红色基因,增强“四个自信”,立志听党话、跟党走,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结合文明城市、文明校园创建,开展系列德育教育活动、竞赛。通过信息化等手段,探索学生、家长、教师以及村(社区)多方参与评价的有效方式。建立学生品行表现纪实制度,将学生品德表现特别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建立健全青少年法治素养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司法局)

13.强化体育与健康评价。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建立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深化体教融合发展。强化学生日常体质健康评价,中小学校建立并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日常体育参与情况和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定期向家长反馈。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把学生日常体育参与情况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形成激励学生加强体育锻炼的有效机制。(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文旅广体局、区卫健局)

14.改进美育评价。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开齐开足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把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把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等情况纳入教育督导内容,推动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

15.加强劳动教育评价。实施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明确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劳动教育的目标要求,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开齐开足劳动教育课程,探索建立家庭、学校、社会多方参与制定各学段劳动清单制度,明确学生参加劳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让学生在实践中养成劳动习惯,学会劳动、学会勤俭。加强过程性评价,将参与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实践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团区委、区人社局)

16.严格学业质量标准。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学业要求,严把出口关。对初中毕业班学生,学校须合理安排中考结束后至暑假前的教育活动。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课堂参与和课堂纪律考查,引导学生树立良好学风。(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7.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按照市教育局部署,推进中考改革。加快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建设和使用办法,进一步完善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各级各类学校不得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探索建立学分银行制度,推动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实现不同类型教育、学历与非学历教育、校内与校外教育之间互通衔接,畅通终身学习和人才成长渠道。(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五)改革用人评价,共同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环境

18.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改变人才“高消费”状况,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发改局)

19.促进人岗相适。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要按照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考条件、确定学历层次,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用人单位要科学合理确定岗位职责,坚持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建立北塔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定期研究,协调推进《北塔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的落实。(责任单位: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落实改革责任。全区各党政部门要结合职责,把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制定配套制度,明确落实举措,加强统筹协调、宣传引导和督促落实。各级各类学校要狠抓落实,切实破除“五唯”顽瘴痼疾。教育督导要将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督促纠正,依规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2月10日前)

(三)开展学习培训。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要组织各成员单位、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邵阳市委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相关要求,全面推进《北塔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完成时限:2023年3月底前)

(四)全面清理规章制度和文件。按照“谁起草 谁清理”的原则,全面对标对表《总体方案》,落实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开展规章制度和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湘教明电2021〕4号)要求和27条负面清单,对本部门、本单位负责起草、实施的各项规章制度开展一次全面清理。凡与《总体方案》内容和实施有关的现行有效的各类规章制度和文件,均纳入清理范围。坚决将与精神不一致的各种做法规定一律改正过来,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指导各成员单位、区属各级各类学校认真开展规章制度和文件清理工作。(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3月底前)

(五)加强专业化建设。严格按照《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塔区中小学校和教师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登记备案制度>的通知》(北政办函2022〕20号)要求,严控教育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提高教育评价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最大限度减轻基层和学校负担。创新基础教育教研工作指导方式,严格控制以考试方式抽检评测学校和学生。创新评价工具,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程纵向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横向评价。加强教师教育评价能力建设,培养教育评价专门人才。加强教育考试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教师参与命题和考务工作的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营造良好氛围。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履职尽责,带动全社会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理念。广大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学校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科学教育理念和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及时释疑解惑,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增进社会共识,为推进教育评价改革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附:北塔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北塔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清单


主要任务

重点工作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排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完成时限

一、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推进科学履行职责

一、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推进科学履行职责

一、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推进科学履行职责

一、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推进科学履行职责

(一)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

(一)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

1

完善委、政府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机制,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每年专题研究教育工作分别不少于2次,解决教育重点难点问题。

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2

建立区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学校、深入教育一线调研和为师生上思政课制度,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年深入教育一线调研、到学校上思政课不少于1次,其中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学期到学校上思政课1次。

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区委宣传部

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底前,长期坚持

3

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制度,重点报告重视教育工作、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投入保障、教育民生问题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任务落实和教育安全稳定责任落实等情况。

委组织部

20233月底 前,长期坚持

4

将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列入年度工作要点,作为重点任务来抓。

区委改革办

20233月底 前,长期坚持

5

进一步完善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重大教育政策、改革方案、项目等事项须先提交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再按照程序审议决策。

区委教育工作

领导小组秘书组

持续推进

6

落实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向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制度。

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20233月底前,持续推进

7

加强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

区委教育工作

领导小组秘书组

持续推进

(二)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

8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人民政府和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的通知》,做好区人民政府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同时,细化对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内容和指标,定期开展对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乡镇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将督导评价结果纳入对镇(街道)年度绩效考核评估重要内容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

委组织部

20233月底前,长期坚持

9

制定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规划,确保2035年前成功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

20233月底前,长期坚持

10

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专兼职督学配备进度,充分发挥政府教育督导的督政、督学、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职能。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

20233月底前,长期坚持

(三)共同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生态

(三)共同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生态

11

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

委考核办

长期坚持

12

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教育部门。

委考核办

长期坚持

13

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学校和教师。

教育局

长期坚持

14

严禁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挂钩。

教育局

发改

财政局

长期坚持

15

严禁将升学率与评优评先挂钩。

教育局

人社局

长期坚持

16

严禁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

教育局

长期坚持

17

严肃宣传纪律,每年中高考后进行重点督促调度,严禁新闻媒体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升学率和“名校”录取率等。

区委宣传部

长期坚持

18

加强对内网站、平台的监管,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升学率和“名校”录取率等,积极稳妥做好涉中高考负面舆情应对处置。

委网信办

教育局

长期坚持

19

加强对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对发现的以任何形式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升学率和“名校”录取率等 问题及时查处纠正,选取典型案例在全开展以案促改。

教育局

纪委监委

市场监管局

长期坚持

20

畅通举报渠道,建立约谈问责机制,对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严重、教育生态问题突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依规依法问责追责。

教育局

纪委监委

20233月底前,长期坚持

二、改革学校评价,推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改革学校评价,推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改革学校评价,推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四)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

21

统筹推进全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进课程、进头脑

教育局

持续推进

22

加强中小学专职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统筹解决好专职思政课教师缺口问题。

教育局

委编办

人社局

20238月底前,持续推进

(五)完善幼儿园

评价

23

分类完善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年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以及党建带 团建队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抓好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依法治校办学、维护安全稳定作为评价学校及其领导人员、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

教育局

委组织部

委宣传部

司法局

公安

区科协

20233月底前

24

指导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强化内部管理,健全内部质量保障和自我评估改进制度,形成“诊断-反馈-改进”良性循环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

教育局

持续推进

25

根据《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和省、市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标准加强对幼儿园质量评估,将各类幼儿园纳入质量评估范畴,评估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

教育局

委宣传部

、市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标准出台后,长期 坚持

26

深化幼小双向衔接,建立健全幼小科学衔接的长效机制,帮助儿童顺利实现幼小过渡。

教育局

20233月底前,长期坚持

27

持续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和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坚决克服“小学化”倾向。

教育局

市场监管局

长期坚持

28

聚焦普及普惠、规范办园和保教质量,制定督导评估方案,依法开展督导评估。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

持续推进

(六)改进中小学校评价

29

依据国家《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和省、市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细则,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我区方案,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

教育局

、市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细则出台后,持 续推进

30

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组织开展 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及时向样本校反馈质量监测结果,督促整改落实,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年底考核指标体系,促进全义务教育质量提升。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

20236月底前,持续推进

三、改革教师评价,推进践行教书育人使命

三、改革教师评价,推进践行教书育人使命

三、改革教师评价,推进践行教书育人使命

三、改革教师评价,推进践行教书育人使命

(七)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

(七)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

31

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和党员教师作用,推进党建工作与师德师风建设深度融合,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对各中小学校(幼儿 园)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教育局

持续推进

32

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首要要求、第一标准。

教育局

20233月底前,持续推进

33

完善新教师入职宣誓制度、师德承诺制度,建立教师师德个人档案,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等次,并在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科研和项目申请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教育局

20233月底前,持续推进

34

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和考察。

教育局

20233底前,长期坚持

35

完善教师荣誉表彰制度,按规定申报表彰奖励项目。

教育局

人社局

长期坚持

36

完善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机制,结合教师节等,广泛开展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

教育局

委宣传部

长期坚持

37

深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及时宣传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动态,组织师德宣讲、优秀教师师德事迹巡回报告等活动,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

教育局

20239月底前,长期坚持

38

将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纳入教师培训内容,作为教师考核评价的指标。

教育局

20238月底前,长期坚持

39

全面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建立师德师风负面清单。

教育局

20233月底前,长期坚持

40

强化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严格落实入职查询和定期查询制度,在区政府官网上公布师德师风问题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教育局

20233月底前,长期坚持

41

落实国家、省、市要求,对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依法依规实施教育全行业禁入制度,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教育局

人民检察

人民法院

区公安分局

市场监管局

长期坚持

(八)突出教育教学实绩

42

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突出保教实践的幼儿园教师考核评价办法,定期对幼儿园教师进行评价。

教育局

、市幼儿园教师评价办法出台后,长期坚持

43

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部署,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述评制度,将任课教师每学期对学生品德及学业述评情况纳入考核内容。

教育局

、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述评相关制度出台后,长期坚持

44

完善我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指导各中小学校制定本校方案,以教师工作实绩和教书育人效果为依据,绩效工资向班主任倾斜,向扎根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

教育局

人社局

财政局

、市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完善后,长期坚持

45

完善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把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材、案例,指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竞赛展演等计入工作量。

教育局

人社局

财政局

2023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46

积极组织申报省、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教育局

2023年12月底 前,长期坚持

(九)强化一线学生工作

(九)强化一线学生工作

47

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完善管理干部和教师参与学生工作的具体措施,将工作情况纳入管理干部和教师考核指标体系。

教育局

长期坚持

48

重视家校合作,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每学年对每名学生家访不少于一次,建立“家校联系册”,将家校联系情况纳入班主任和任课 教师考核重要内容,并计入工作量。

教育局

长期坚持

49

建立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上思政课、联系学生制度

教育局

20233月底前,长期坚持

50

完善学校党政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原则上应有思政课教师、辅导员或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

教育局

20238月底前,长期坚持

)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

51

优化整合各类人才计划,规范人才申报、人才称号使用。

委组织部

长期坚持

52

全面核查清理将人才称号作为限制性条件的项目以及有关申报书设置填写人才称号栏目等问题,并坚决纠正。

委组织部

委宣传部

教育局

区发改局

人社局

区科协

20233月底前,长期坚持

53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修订完善学校绩效工资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指导各学校依据实际贡献合理确定人才薪酬。

教育局

人社局

财政局

20233月底前,长期坚持

四、改革学生评价,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四、改革学生评价,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四、改革学生评价,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四、改革学生评价,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四、改革学生评价,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十一)树立科学成才观念

54

多层次、多角度宣传科学的育人理念,引导家长和社会转变“唯分数” 的观念,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育人理念。

教育局

委宣传部

长期坚持

55

优化中学生素质评价内容,完善基于大数据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不断强化对学生爱国情怀、遵纪守法、创新思维、体质达标、美能力和劳动实践等方面的评价。

教育局

委宣传部

20233月底前,长期坚持

56

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施办法,突出学习过程、知识应用、综合素质、社会实践等,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教育局

20233月底前,长期坚持

十二)完善德育评价体系与评价方式

十二)完善德育评价体系与评价方式

57

根据学生不同阶段身心特点,探索新时代学校德育工作有效途径和方式,构建可比较、可考量的学生德育评价机制。

教育局

持续推进

58

结合文明城市、文明校园创建,幵展系列德育教育活动、竞赛,切实增强德育工作针对性、实效性。

教育局

长期坚持

59

完善德育评价方式方法,探索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学生、家长、教师、社区和社会实践基地等多元参与的学生德育评价模式。

教育局

2023年12月底前,持续推进

60

建立学生品行表现纪实制度,推动学校将学生品德表现特别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教育局

委宣传部

2023年12月底前,持续推进

61

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建立健全青少年法治素养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持续开展“学宪法、讲宪法”、青少年法治宣传周等 活动。

教育局

司法局

20233月底前,长期坚持

十三)强化体育与健康评价

(十三)强化体育与健康评价

62

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着力构建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

教育局

文旅广体局

健局

20236月底前,长期坚持

63

深化体教融合发展,形成“一校一品”或者“一校多品”。

教育局

文旅广体局

20236月底前,长期坚持

64

定期开展覆盖全体中小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工作,进一步完善校园体育运动赛事体系。强化学生日常体质健康评价,指导各中小学校建立并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日常体育参与情况和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定期向家长反馈。

教育局

文旅广体局

健局

20236月底前,长期坚持

65

聚焦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注重中小幼相衔接,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鼓励有条件的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

教育局

20233月底前,持续推进

66

把学生日常体育参与情况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引导学生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把运动技能教学纳入中小幼人才培养全过程,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教育局

文旅广体局

202312月底前,长期坚持

十四)改进美育评价

67

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探索构建美育协同育人机制。

教育局

2032年6月底 前,长期坚持

68

开齐开足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每年开展一次面向全体学生的校园艺术活动,把美育教学纳入中小幼人才培养全过程,帮助学生掌握12项艺术特长。

教育局

20236月底前,长期坚持

69

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教育局

2023年6月底前,长期坚持

70

把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等情况纳入教育督导内容,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

20233月底前,长期坚持

(十五)加强劳动教育评价

71

落实国家、省、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劳动教育的精神,指导学校常态化落实劳动教育,督促其开齐开足劳动教育课程,丰富实践活动。

教育局

人社局

20236月底前,长期坚持

72

探索家庭、学校、社会多方参与制定各学段学生劳动清单,明确学生参加劳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探索建立小学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劳 动时间出勤打卡和劳动清单完成销号制度。

教育局

20236月底前,长期坚持

73

建立健全学生劳动素养评价标准、程序和方法,开展平时表现评价和学段综合评价,将劳动素养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全面发展情况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教育局

2023年开始,长期坚持

十六)严格学业质量标准

74

完善学业标准评价机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学业标准和毕业条件,严把出口关。

教育局

2023年6月底前形成阶段性成果,长期坚持

75

指导初中学校制定方案,教育引导初中毕业班学生,合理安排中考结束后至暑假前的教育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研学实践和劳动实践活动。

教育局

2023年6月底前,长期坚持

76

探索实行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大过程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把课堂参与和课堂纪律情况纳入考查范围。

教育局

2023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 成果,持续推进

(十七)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77

落实教育局部署,推中考改革。

教育局

2024年12月底 前,长期坚持

78

建立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建设和使用办法。

教育局

2024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79

进一步完善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行为。严禁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将“不得通过设置奖金 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作为中小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和责任督学常态督导的重要内容。

教育局

长期坚持

80

按照省教育厅部署,探索终身学习教育学分银行建设,建立在线学习过程认定、学习成果认定、学分认证和转换机制,畅通终身学习和人才成长渠道。

教育局

持续推进

五、改革用人评价,共同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环境

五、改革用人评价,共同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环境

(十八)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81

修订选人用人相关政策,停止执行“唯名校”“唯学历”的相关政策规定及做法。

委组织部

长期坚持

82

指导督促全区事业单位全面清理选人用人相关政策文件,坚决废止“唯名校”“唯学历”等与教育评价改革相悖的政策规定做法。

人社局

长期坚持

83

指导督促国有企业全面清理选人用人相关政策文件,坚决废止“唯名校”“唯学历”等与教育评价改革相悖的政策规定做法。

区发改局

长期坚持

十九)促进人岗相适

84

公务员招录中科学合理设置招录职位条件、确定学历层次在招录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在参加招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职业学校毕业牛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

委组织部

长期坚持

85

指导督促事业单位招聘时按岗位需求确定学历层次、岗位条件,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在参加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职业学校毕业生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

人社局

长期坚持

86

指导督促国有企业严格规范招录工作,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在参加招聘、职称评聘、职 务职级晋升等方面,职业学校毕业生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

区发改局

长期坚持

87

指导督促用人单位科学合理确定岗位职责,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

人社局

区发改局

长期坚持

88

落实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就业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政策。

人社局

教育局

长期坚持

89

落实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政策。

公安

长期坚持

六、组织  实施

六、组织  实施

六、组织  实施

落实改革责任

落实改革责任

90

落实省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任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教育局

区委改革办

20236月底 前,长期坚持

91

将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情况纳入对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纳入教育督导和中小学校(幼儿园)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推 动教育评价改革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见效。

委考核办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

教育局

长期坚持

92

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督促纠正,依规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

委组织部

纪委监委

20233月底前,长期坚持

93

依据市教育评估监测实施方案,根据需要开展专项教育评估监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委托 第三方评估监测机构和社会组织等方式开展教育评估监测工作。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

20236月底前,长期坚持

94

严格落实《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等规定,统筹实施对学校的检查和评估项目,改进教育评价方式方法,科学制定评价计划,严格控制教育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提高教育评价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最大限度减轻基层和学校负担。

教育局

长期坚持

95

创新基础教育教研工作指导方式,严格控制以考试方式抽检评测学校和学生。

教育局

2023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96

建立全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纵向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横向评价。

教育局

202312月底前形成阶段性成果,长期坚持

97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中提出的国家教育考试工作人员选聘、待遇保障、激励措施等内容。

教育局

人社局

长期坚持

98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部署,积极开展教育评价区域内外合作。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

教育局

长期坚持

99

指导督促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履职尽责,带动全社会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理念。

委组织部

人社局

区发改局

长期坚持

营造良好氛围

营造良好氛围

100

组织新闻媒体深入做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宣传阐释,加大对科学教育理念和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合理引导 预期,增进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教育局

委宣传部

长期坚持

101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健全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推动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建立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

妇联

教育局

委宣传部

卫健

20236月底 前,持续推进

102

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我教育评价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向上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各级媒体

教育局

委宣传部

区委改革办

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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