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稳岗就业
北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区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质量督导评估情况通报
时间: 2021-12-30 15:45 来源:北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局机关各有关股室,局属各有关单位,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湖南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督导评估办法》和《关于集中开展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专项督查暨2021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人社202175号)等有关规定,我1229日对我批准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进行了2021年度质量督导评估。现将督导评估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度应参加质量督导评估的民办职业培训机共有2家,按照通知要求,实际上报评估材料的有2此次督导评估采取材料评审和现场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所有上报的评估材料进行书面评审后进行了现场评估。

二、评估结果

评估不合格的职业培训机构

北塔区顶峰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存在以下问题:1.养老护理员、物业管理员培训工种无实习设置、设备;2.招生简章、广告备案;3.培训档案整理不规范、无专柜存放;4.年培训人次数不达标。

北塔区瑾熙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存在以下问题:1.教师人数未满足培训教学需要,教师没有上岗资格证;2.茶艺师、育婴师没有实习场所;3.育婴师、栽培工无实习设置设备;4.招生简章、广告备案;5.擅自变更学校名称;6.部分工种无培训计划和大纲;7.美发师、栽培工工种无教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湖南省促进民办职业培训实施办法(修订)》和《湖南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督导评估办法》有关规定,评定上述2家职业培训机构2021年度评估不合格,责令上述2家单位停止招生并限期整改,整改期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逾期未整改或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将暂停或终止其培训资质。

三、工作要求

各民办培训机构要以年度质量督导评估为契机,认真落实《湖南省促进民办职业培训实施办法(修订)》和《湖南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督导评估办法》要求,进一步强化管理,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培训质量,为促进我民办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邵阳市北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112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中共北塔区委、北塔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北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区政府办电话:0739-5081798 邮箱:btqxzspj@189.cn
湘公网安备 43051102000006号 备案号:湘ICP备20010157号-1
网站标识码:4305110001 地址: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中共北塔区委、北塔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北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区政府办电话:0739-5081798 邮箱:btqxzspj@189.cn
湘公网安备 43051102000006号
备案号:湘ICP备20010157号-1
网站标识码:4305110001
地址: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