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塔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奖补专项资金
(校车车载服务费)绩效评价报告
为全面掌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等文件要求,受邵阳市北塔区财政局委托,湖南财正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我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邵阳市北塔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区教育局”)2021年北塔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奖补专项资金(校车车载服务费)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规定,对取得校车许可的单位做好校车的安全维护,加强对邵阳市北塔区的校车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开展全区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奖补专项资金(校车车载服务费)项目建设。
根据邵阳市财政局下达的《邵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基础教育发展专项(中下学幼儿园校车奖补)资金的通知》(邵财教指〔2020〕23号),邵阳市北塔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关于2020年省级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船)奖补经费的使用方案》(邵北校车办〔2021〕1号等文件开展项目。
区教育局开展邵阳市北塔区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奖补专项资金(校车车载服务费)项目,项目内容主要是完成校车安全管理电子监控平台系统中车载网络建设。
区教育局于2021年2月收到校车安全管理电子监控平台系统车载网络服务费15.90万元;
经查看财务凭证,2021年6月6#凭证,2021年6月22日支付邵阳市新浪潮网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5.08万元;2021年11月22#凭证,2021年11月10日支付邵阳市鑫融音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0.82万元,资金共计支出15.90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
根据邵阳市北塔区教育局提供的项目资料,北塔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奖补专项资金(校车车载服务费)项目实施及完成情况如下:
2021年5月21日,区教育局通过电子卖场采购的方式与邵阳市新浪潮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内容为服务器运维托管服务、44台校车智能终端资费及动态监控平台运维服务,合同金额为15.08万元。
2021年10月14日,区教育局通过电子卖场采购的方式与邵阳市鑫融音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内容为安装成套监控系统,合同金额为19.71万元。
经查看区教育局提供的项目资料,该项目已完成,校车智能终端资费及动态监控平台运维服务、服务器运维托管服务于2021年5月24日由邵阳市北塔区教育局完成验收;安装成套监控系统于2021年10月14日由邵阳市北塔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验收。
单位未根据项目情况设立相应的绩效目标申报表。
根据邵阳市财政局下达的《邵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基础教育发展专项(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奖补资金的通知)》(邵财教指〔2020〕23号),2020年应完成该项目,由于邵阳市北塔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1年才提交《关于2020年省级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船)奖补经费的使用方案》,实际在2021年5月完成校车智能终端资费及动态监控平台运维服务、服务器运维托管服务的验收。
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预算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对绩效目标的填报负责,并将绩效责任明确到人。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入库前结合项目具体建设内容、预算情况、实施条件以及项目特点,编制相应的预算草案、绩效目标,并将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在编制项目预算的同时编制绩效目标,实现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一体化。
项目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完成项目,在财政指标下达之后及时制定相应的项目方案,保证项目产出发挥应有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