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对象 |
邵阳市北塔区泓昌水产供应店 |
社会信用代码 |
92430511MAC1U61H5J |
案件名称 |
邵阳市北塔区泓昌水产供应店违反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邵北人社监决字[2023] 02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3年4月27日 |
处罚结果 |
被处罚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之规定,故对该公司做出行政处罚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罚款。 |
处罚事由 |
用人单位违反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