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邵阳市北塔区税务局2023年4月份非正常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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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附件内列明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薄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邵阳市北塔区税务局2023年4月份非正常户清册.xls

 

 

国家税务总局邵阳市北塔区税务局

2023年5月5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税收管理
一级事项 行政执法 二级事项 非正常户公告
公开时限 在非正常户认定的次月公告非正常户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公开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邵阳市北塔区税务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办税服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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