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2日邵阳市北塔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邵阳市北塔区东旭生鲜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香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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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号《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六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的规定,我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将2月22日1件食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予以公布。

 

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邵阳市北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4日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邵北市监处罚〔2023〕4号   

案件名称:邵阳市北塔区东旭生鲜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香蕉案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92430511MABPKNAN3W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邵阳市北塔区东旭生鲜

法定代表人姓名: 邓冬日   

主要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 期限: 2023年2月22日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邵阳市北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9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食品药品监督
一级事项 行政处罚 二级事项 对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处罚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公开主体 北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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