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水利部下达中央水利救灾资金2.768亿元支持受灾地区水毁修复、抗旱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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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决策部署,支持相关受灾地区做好水毁修复、抗旱等工作,财政部、水利部于9月1日下达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2.768亿元。其中,安排洪涝救灾资金1.314亿元,支持吉林、黑龙江等省应对台风、强降雨导致的持续洪涝灾情,及时开展防洪工程设施水毁灾损修复等相关工作;安排抗旱救灾资金1.454亿元,支持内蒙古、甘肃等省(自治区)做好抗旱保供水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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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救灾生产 | ||
一级事项 | 工作动态 | 二级事项 | 工作信息 |
公开时限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北塔区应急管理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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