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邵北卫当罚0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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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邵北卫当罚004号   

案件名称:未获得有效健康证明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身份证)43051119****26****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邵阳市北塔区唯尚发艺

法定代表人姓名:曾亚

主要违法事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未获得有效健康证明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予以警告,责令立即整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 期限: 2022年9月27日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邵阳市北塔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2022年9月27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卫生健康
一级事项 行政处罚 二级事项 对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行政处罚
公开时限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公开主体 北塔区卫生健康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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