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邵北卫当罚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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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邵北卫当罚001号 案件名称:罗向东未按照规定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延续手续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身份证)43052319****13***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邵阳市北塔区佳艺人发艺店 法定代表人姓名:罗向东 主要违法事实:《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构成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的罚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 期限: 2022年3月29日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邵阳市北塔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2022年3月29日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卫生健康 | ||
一级事项 | 行政处罚 | 二级事项 | 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处罚 |
公开时限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 ||
公开主体 | 北塔区卫生健康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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