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公共场所采取封闭场所、封存相关物品等临时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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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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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领域 卫生健康
一级事项 行政强制 二级事项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中医疗机构的监管过程中涉及的行政强制
公开时限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公开主体 北塔区卫生健康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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