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等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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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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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领域 城市综合执法
一级事项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二级事项 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
公开时限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公开主体 北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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