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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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 对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处罚 在线查看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城市综合执法 | ||
一级事项 | 违法建设 | 二级事项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 |
公开时限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
公开主体 | 北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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