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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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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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领域 城市综合执法
一级事项 工程建设管理 二级事项 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施工单位即投入使用
公开时限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公开主体 北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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