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不按规定停放;机动车擅自占用人行道违章停车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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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 对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不按规定停放;机动车擅自占用人行道违章停车的处罚 在线查看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城市综合执法 | ||
一级事项 | 物业管理 | 二级事项 | 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 |
公开时限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物业管理条例》 | ||
公开主体 | 北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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