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区域卫生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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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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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领域 城市综合执法
一级事项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二级事项 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
公开时限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公开主体 北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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