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3股1室
1、办公室。负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档案、保密、后勤保障、会务等工作;负责起草有关文件、材料;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发内部简报;开展信访宣传;指导和开展信访理论研究,组织信访干部培训。
2、复查复核股(区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受理、办理应由本复查复核机关复查(复核)的申请;转送不属于本复查复核机关受理的复查(复核)申请;督促、检查本机关作出的终结意见执行情况;对复查复核工作进行总结、研判,及时向有关机关提出完善改进工作建议。
3、网信、办信股。办理人民群众给区委、区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办理上级党政领导同志及信访部门的批办信和统转信;对信访案件进行直办、转办或交办;反映群众来信中的重要信息;对各乡街道、区直部门办理群众来信和领导批示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报来信及来信办理情况;对全区办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督查股(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市、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各项措施的落实,根据领导的批示和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制定督查措施,落实督查责任,督办处理结果,对重要信访案件、集体访、重复访、超级访反映的问题进行跟踪督查,使责任单位尽快办理,及时作出答复,达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的目的。
二、下设2个事业单位
1、区信访接待办理中心。
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协调处理群众到区、市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上访事项;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情况,负责通知有关单位安排人员到区、市做好上访人员的劝返工作;协调处理接待来访中的疑难问题;通报来访情况;为区级领导接待上访群众做好服务工作;对全区来访接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2、区驻长维稳劝返工作站。
负责做好赴省上访和赴省非正常上访人员的劝返工作;协助区信访督办赴省上访和赴省非正常上访案件;负责掌握和统计赴省上访事件原因和动态,及时向区信访局上报我区赴省上访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