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塔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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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塔区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

一、区卫生健康局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人事、政工、机构编制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综合协调机关政务;牵头负责综合性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保密等工作;组织协调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组织协调区政府绩效考核工作。负责落实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系统全区性表彰和市省、国表彰的组织与推荐工作;承担机关驻村扶贫人员及区级医卫科技特派员的选派与管理工作;承担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二)财务信息规划股。承担全区卫生健康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执行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相关规范,组织落实政府采购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所属单位计划、财务、基建、国有资产等进行监督管理;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议。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大型医用装备的配置管理工作;拟订卫生健康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承担区属卫生健康项目及其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承担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三)法规综合监督股(加挂行政审批服务股牌子)。负责卫生健康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与落实;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部门行政审批服务相关工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交流。

(四)医政医管中医药政与基层卫生管理股。拟订全区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和执行中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的政策、规范、标准;负责对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和业务指导;管理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药人员;负责中医药科教、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以及中医药文化建设;负责辖区内中医医疗机构重点和特色中医专科(病)项目管理。负责全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

(五)卫生应急与疾病预防控制股(加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牌子)拟订全区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标准和规范并组织;指导农村和社区基本公共卫生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交流。指导乡、街道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及时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拟订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的监测评估、指导协调及学校常见病防控等相关工作;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承担全区防治艾滋病的日常工作。执行上级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权限内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查处权限内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导管理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妇幼健康服务项目。

(六)妇幼老龄健康与家庭发展股。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社会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加强老年人社会保障工作,指导老年人维权保障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根据人口监测数据提出全区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乡、街道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

(一)北塔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以下简称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卫生健康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2名,设局长1名

主要职责是:

1.负责实施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

2.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3.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4.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5.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负责医疗事故、纠纷的调处

6.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7.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做好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及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

8.指导乡(街道)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工作,对监督协管员进行培训、业务指导;负责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

9.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群众来信来访调查

10.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

11.完成区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北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塔区公共卫生检测中心,以下简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健康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名,设主任1名

主要职责是:

1.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负责全区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

2.负责实施全区传染病、慢性非传染病的防治规划;

3.负责中毒事故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现场流行病学、卫生学调查,采样检验和预防控制工作;

4.负责健康相关场所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和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评价;

5.承担有关部门的卫生检测检验任务;

6.负责全区健康教育及疾病预防控制知识的普及及宣传工作等;

7.负责全区幼儿园和学校新生入校结核病初筛工作;

8.指导全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组织和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防病工作,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9.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街道)、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

10.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

11.负责全区的免疫规划工作及全区的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12.负责全区的艾滋病防治工作及职业病防治工作;

13.完成区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作卫生健康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2名,设主任1名

主要职责是:

1.履行公共卫生职责,掌握辖区内妇女儿童健康状况信息,为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妇女保健、围产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等妇幼保健计生技术服务,控制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2.承担辖区内妇幼保健、母婴保健技术、计划生育服务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负责对本辖区内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妇幼卫生计生服务质量进行指导和考价;

3.负责对幼儿园、托儿所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对入园、入托儿童、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卫生保健;

4.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等工作;

5.普及妇幼卫生科学和计划生育技术知识,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保健措施和以避孕为主的综合节育措施;

6.负责开展孕前优生优育健康检查和孕期出生缺陷综合防控相关业务等工作;

7.负责提供妇女儿童的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孕产妇分娩的助产技术等服务;

8.负责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信息收集、统计、整理、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9.完成区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塔区基层医疗卫生财务集中核算中心(以下简称区基层医疗卫生财务集中核算中心

区基层医疗卫生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卫生健康局管理的股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名

主要职责是:

1.按照《关于全省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管理的通知》(湘卫规财发2011〕6号)文件要求,承担对本辖区内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统一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2.负责拟定、完善、贯彻执行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服务;

3.完成区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人口监测与流动人口服务

人口监测与流动人口服务卫生健康局管理的股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名

主要职责是:

1.承担人口监测统计预警工作,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本区避孕药具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开展公共卫生管理、宣传和免费服务等工作

2.负责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政策和措施开展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已婚育龄群众使用避孕药具的需求

3.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4.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机制,指导基层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

5.负责公共卫生药具管理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全区公共卫生药具目标管理的实施和评估配合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6.完成区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区爱国卫生服务中心

区爱国卫生服务中心作卫生健康局管理的股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名

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爱国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上级爱国卫生运动规范性工作;

2.制定全区改厕计划,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并负责进行技术指导;负责全区除“四害”工作;负责文明卫生单位、卫生社区(村)的创建工作;

3.负责辖区内开展爱国卫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全国健康城市工作;

4.完成区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医疗卫生事业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在全区行政辖区范围下设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一)状元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塔区人民医院

北塔区人民医院状元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公益类股级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专项事业编制26名。

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落实党的各项卫生路线、方针、政策,为全区人民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为全区基层卫生院培训医务人员并提供技术帮助,为全区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提供救治、诊疗服务,为全区大型突发性灾害事故提供救援工作

(二)北塔区新滩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塔区新滩镇街道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公益类股级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专项事业编制21名。

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居民的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三)北塔区田江卫生院

北塔区田江卫生院为公益类股级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乡镇卫生院专项事业编制19名。

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居民的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四)北塔区陈家桥乡中心卫生院

北塔区陈家桥乡中心卫生院为公益类股级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乡镇卫生院专项事业编制22名。

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居民的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五)北塔区茶元头卫生院

北塔区茶元头卫生院为公益类股级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乡镇卫生院专项事业编制18名。

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居民的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四、其他事项

(一)北塔区红十字会

北塔区红十字会挂靠区卫生健康局,股级全额拨款群众团体机构,核定事业编制2名

主要职责是:

1.发挥红十字会在开展人道主义救灾、救助、救护和扶危济困、赈灾募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2.负责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难者进行救助;

3.开展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学校和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人群中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提高应急条件下的应急救助能力和水平;

4.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5.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6.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7.完成区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北塔区计划生育协会

北塔区计划生育协会挂靠区卫生健康局,全额拨款群众团体机构,人员编制由区卫生健康局内部调剂。

主要职责是:协助政府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与法律、法规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方案,依法维护群众在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合法权利,促进实现男女平等,向育龄群众、青少年、儿童和老年人提供生殖健康的信息和服务;发挥会员带头宣传、服务、监督和交流作用,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扶贫开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调社会力量,为群众提供生育、生产、生活服务,帮助解决实行计划生育的实际困难;协调组织社会各部门重视支持计划生育工作,有效控制人口,提高人口素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安全团结和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协助主管部门开展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完成区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北塔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北塔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站成建制撤销,原核定的事业编制和领导职数一并核销。

(四)请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的规定,接此批文后到北塔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办理有关手续。

主办单位:中共北塔区委、北塔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北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区政府办电话:0739-5081798 邮箱:btqxzspj@189.cn
湘公网安备 43051102000006号 备案号:湘ICP备20010157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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