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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DR-2020-00001
北政发〔2020〕2号
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免于市场主体登记经营区域的通告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湖南省市场监管办法》等规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在本区范围内下列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免于市场主体登记:
1.在状元临时农贸市场、高撑农贸市场、观音庵农贸市场、陈家桥集贸市场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的;
2.区政府批准的临时扶贫展览、展销场所。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外,在上述规定场所从事规定范围外的经营活动仍须依法取得许可或办理注册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所有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否则,将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