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居民临时救助资金给付办事指南

一、救助对象范围和类别:根据困难情形,临时救助对象可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

急难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以下人群:1、因意外事件(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2、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包括《关于落实国办发【201530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全省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湘民发【201525))中认定的白血病、恶性肿瘤等9种医疗救助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支出型救助对象:因生活必需开支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以下人群。1、城乡低保对象;2、特困人员;3、建档立卡贫困户;4、困难残疾人;5低保边缘群体。

二、申请途径

1、个人申请。2、入户调查。3、家庭经济状况核对。4、乡(街道)民政办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审核意见;5、乡(街道)民政办将临时救助申请人救助审核意见报区民政局审批,;6、经区民政局审批后,将审批结果在申请对象所在乡(街道)、村(社区)公示;7、公示无异议后,区民政局将临时救助资金经“一卡通”平台发放至救助申请人银行账户。

附件:

北塔区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

困难居民临时救助资金给付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