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范性文件解读
【文字】北塔区民政局解读《北塔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
时间: 2023-05-06 10:24 来源: 【字体:

近日,北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北塔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简称《办法》),对2017年《办法》进行了修订。《办法》旨在提高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准确性,提升政府公信力,促进社会救助公平公正,增强社会诚信意识,优化社会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

一、出台背景

北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7年5月出台《北塔区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北政办发〔2017〕5号),现在中央、省、市对核对工作提出新的工作要求,同时随着区级核对手段的提升和规范性文件五年期限要求,急需将现行核对办法修订为《北塔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

二、修订过程

《办法》由区民政局牵头修订。区民政局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的通知》(湘民发〔2021〕40号)、《邵阳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邵市政办发〔2022〕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近五年来的实际情况,对原来的《北塔区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进行修订,起草了《北塔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同时,在区民政局组织社会救助股、区低收入家庭核对中心进行充分讨论,并在全区救助核对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先后到法院、组织、宣传、发改、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城管、交通、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局)、卫健、退役军人、应急、市场监管、统计、金融服务中心、医保、行政审批、残联、税务等部门和组织征求意见,对该办法进行了会签。

三、修订内容

修订后的《办法》共六章二十二条,涵盖了部门职责、核对对象内容和方式、核对程序监督和管理等各方面内容。重点修订了以下内容:

(一)新增核对范围,增加对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新增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实施其他社会保障政策,以前只针对八大社会救助需求核对。新增区、镇(街道、园)核对部门工作主体责任。明确各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新增系统运行经费的预算,要求各级政府制定相关政策。

(二)增加相关行业部门,由10个部门增加到25个部门,数据更齐全,核对更精准;规定各部门按照核对数据标准格式提供核对对象的相关信息;要求各相关部门实施救助进行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时,需要与核对机构签订协议,并反馈救助情况。

(三)规定了核对工作以核对平台采集数据开展信息化比对为主要方式,新增重点核查的预警指标。

(四)规定了“谁受理谁审核”的原则,压实受理申请单位的责任;规定了区核对机构、镇、街道(园)社会事务办(公共服务办)两级业务范围和时限要求;新增复核、跨省、疑难核对功能;建立预警机制。

(五)新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共享单位因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员主观过错造成信息泄密或被盗用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六)废止现行《北塔区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北政办发〔2017〕5号)核对办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中共北塔区委、北塔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北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区政府办电话:0739-5081798 邮箱:btqxzspj@189.cn
湘公网安备 43051102000006号 备案号:湘ICP备20010157号-1
网站标识码:4305110001 地址: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中共北塔区委、北塔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北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区政府办电话:0739-5081798 邮箱:btqxzspj@189.cn
湘公网安备 43051102000006号
备案号:湘ICP备20010157号-1
网站标识码:4305110001
地址: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