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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北塔区2025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时间: 2025-07-03 15:21 来源:北塔区委组织部 【字体: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加大高素质专业化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储备力度,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邵阳市北塔区2025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引进纪律,确保引进质量。

二、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共7名,引进单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邵阳市北塔区2025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本次人才引进相关信息均发布于北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ta.gov.cn/)。

三、引进条件

(一)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3)、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3)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的,由引进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邵阳市北塔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人才办”)审核认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邵阳市范围内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驻邵高等院校等单位)或已与市内国有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以及邵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解聘辞职未满一年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9.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不是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

10.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11.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13.法律、政策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和方法

引进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7月10日-11日,7月14-1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现场报名地点:邵阳市北塔区政府大楼634会议室。

2.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邵阳市北塔区2025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由公安部门出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下同),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资格证书,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2025年国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蓝底彩色正面照片3张;

4)在职在编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作承诺签字。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应届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教师类岗位还须在2025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现场资格审查由引进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放弃或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

3.相关要求

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或多报岗位,多报岗位者取消报名资格且不另行通知。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数须达到3:1的开考比例,未达开考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引进计划数或取消引进计划。对个别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经区委人才办同意后,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网上进行公布。

若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数比例过高,不便于组织面试工作,由引进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区委人才办同意后在面试前增加一轮笔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不计入综合成绩。如岗位需加试笔试另行公告。

(二)面试

1.面试方式:教育系统教师岗位采取上微型课方式进行,上微型课的时间10分钟,备课时间30分钟;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

2.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名单将在北塔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请考生接到电话通知后到指定地点凭有效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过期不领取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地点:时间与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面试通知单、有效身份证,进入考点参加面试,超过时间仍未到达规定地点的考生或缺少任一证件(含通知单)的考生均不得参加面试,按弃权处理。

(三)综合成绩

本公告所指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所有增加笔试的岗位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所有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或者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区委人才办牵头,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体检: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照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学历高低、高校必修科目平均成绩高低(必修科目没有分数以等次确定的,必须是合格以上等次,该科目不计算平均分)排列名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涉毒毛发检测。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期前收缩(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体检通知单、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超过时间仍未到达规定地点的考生或缺少任一证件(含通知单)的考生均不得参加体检,按弃权处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区委人才办审定后,在北塔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beita.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引进单位或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2025届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之后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首次聘用期限为五年,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调动。

报考北塔区教育局所属城区中学初中体育教师岗位的考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学历高低、高校必修科目平均成绩高低(必修科目没有分数以等次确定的,必须是合格以上等次,该科目不计算平均分)进行排名选岗。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应当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通过查询或者其他方式发现其工作人员具有上述行为的,依规予以解聘。

(七)其他

1.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引进单位或主管部门研究,报区委人才办同意,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之前,可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2.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在本次引才全过程中,报考人员要随时了解引才相关信息,要保持报名时所填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本次引才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未尽事宜,由区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五、引进待遇

1.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行工资政策执行。

2.生活补贴。引进的人才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外,还享受区财政给予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每人每月5000元;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每人每月1500元;30周岁以下(199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发放期限为5年。

3.住房保障。引进的人才可享受区财政给予的住房补贴,标准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每人每月1000元;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每人每月800元;30周岁以下(199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月500元。发放期限为5年。

同时,在我区工作满1年并首次在北塔区购房的人才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标准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5万元;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3万元;30周岁以下(199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2万元。

4.优化服务。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关系转入、户口迁移、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

5.关心关怀。对特别优秀的人才,积极推荐担任“两代表一委员”候选人,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团结凝聚。加强对各类人才的教育培训、区情研判,增强人才对北塔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把为北塔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特殊贡献、表现突出的人才纳入区级领导走访慰问名单,每年组织专项走访、慰问、座谈等活动,了解引进人才的工作、生活状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6.其他事项。引进人才服务期为5年,确因特殊原因经批准调离、辞职的未满服务期的引进人才,期间享受人才引进政策的生活补贴、住房补贴、购房补贴等全额退回区财政。

以上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本次人才引进工作。

六、纪律要求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引进工作的公平公正。

3.本次人才引进监督举报投诉及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中共邵阳市北塔区纪委监委:0739-5081078

中共邵阳市北塔区委组织部专用举报电话:0739-5612380

考试咨询电话:

中共邵阳市北塔区委组织部人才组:0739-5021660

邵阳市北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0739-5622162

各引进单位或主管部门:见附件1。

附件:1.邵阳市北塔区2025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

2.邵阳市北塔区2025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

3.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中共邵阳市北塔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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