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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邵阳市北塔区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2-05-26 16:16 来源:北塔区教育局 【字体:

局机关各股、站、室,各中小学校:

现将《邵阳市北塔区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邵阳市北塔区教育局

2022年5月25日

阳市北塔区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

违规培训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教师师德素养,推动“双减”工作走深走实,有效遏制校外违规培训隐形变异问题。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专项治理的通知》(湘教通〔2022〕112号)和邵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邵阳市北塔区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邵教通2022〕86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专项治理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准确把握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使命担当,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从严整治,综合施策,坚决遏制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确保“双减”工作扎实有效,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范围

1.本实施方案所称“中小学在职教师”是指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的在职教职工,包括公办学校编制外聘用教职工和民办学校在职教职工,以下简称教师。

2.本实施方案所称“校外违规培训”是指违反国家关于培训主体、培训人员、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规定,面向3-6岁学龄前儿童、义务教育学生和普通高中学生开展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和线下培训。

3.中小学在职教师在校内违规组织开展有偿补课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及规定另行处理。

4.本次治理重点聚焦以下校外违规培训行为:

1)教师在本人或亲友家中有偿开展校外培训;

2)教师本人或以他人名义租用、借用场地有偿开展校外培训;

3)教师到学生家中或学生家长、家长委员会提供的场所有偿开展校外培训;

4)教师利用校外培训、学生托管、教育咨询、教育服务等机构提供的生源和场所有偿开展校外培训;

5)教师到校外培训、学生托管、教育咨询、教育服务等机构兼职或兼薪从事校外培训;

6)教师违反国家关于培训时间、培训内容等规定组织开展校外培训;

7)教师利用职务之便为校外培训等机构或他人介绍培训生源、提供学生信息;

8)教师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校外培训;

9)教师将教学进度、作业管理、考试评价等与校外培训挂钩。

三、组织机构

1.成立邵阳市北塔区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孙先礼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黄燕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教育局政工办公室、教育工作股、教育督导、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机关党委等相关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通过创建信息专报、召开专题会议、“四不两直”督查、约谈单位负责人等方式,切实推进相关工作落实。

2.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政工室:负责统筹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专项治理工作,协调相关室,并及时上报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专项治理的相关资料根据纪检部门对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的处罚文件,负责落实处罚到位。

2)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专项治理宣传报道等相关工作。

3)教育工作股:负责查处基础教育领域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内违规培训事件将民办高中、中职学校违规聘用公办在职教师行为纳入年度办学行为考评体系,会同相关室对违规聘用公办在职教师的民办学校依法予以处理,协助查处民办学校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事件。

4)教育督导:将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专项治理纳入对中小学校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纳入责任区督学挂牌督导的重要内容,层层压实专项治理工作责任。

5)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负责查处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事件。

6)机关党委:负责牵头组织查处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事件。

四、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1)2022年5月下旬,层层召开工作部署会,组织全体中小学教师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和“双减”政策宣传,将《学科类校外培训有关政策解答》(附件1)印发给全体教师,做到人手一份,组织集中学习,并签订承诺书(附件2)。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结合实际制定单位工作方案,于65日前上报教育局。

2.集中治理。2022年5月下旬至2023年2月,根据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专项治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暗访督查、专项督导、集中排查相结合的巡查机制,坚决遏制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现象。1局办公室、中小学校通过官网、官微、阳光服务平台、主流媒体等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要建立投诉举报台账,对投诉举报问题线索和相关诉求,做到及时受理处置,确保件件有回音。2局专治办中小学校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明察暗访,就出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各相关股室、各中小学校9月2日前将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校外违规培训的阶段性工作情况上报局专治办9月15日前由局政工室汇总形成报告上报市教育局

3各学校要加大查处力度,及时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及时报送查处通报及典型案例。

3.梳理总结。2023年3月,局专治办、各中小学校认真总结本单位开展专项治理的情况,梳理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和问题不足,举一反三、对症施策,建立健全常态化治理机制。各学校2023年3月12日前将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校外违规培训的工作总结报局专治办3月15日前由局政工室汇总情况形成报告上报市教育局。

五、严肃查处问责

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对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实行“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基本事实存在的,一律先暂停工作、再调查处理。对违背“双减”政策,违规补课的行为,一律参照有偿补课相关规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15号)、《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教师〔2018〕18号)等文件精神,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或处理:

1.一经查实从事校外违规培训的,对涉事教师给予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退回违规所得,并取消不得少于两年的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情节严重的,对涉事教师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2.经处理或处分后仍不改正,继续从事校外违规培训的,对涉事教师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对涉事教师给予开除处分或解聘,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3.对年度内发生3起(或一次性查处3名及以上)及以上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的中小学校(学校及负责人主动发现和处理的案例不计入),取消所在学校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当年考核评优的资格,单位当年的绩效考核降低一个等次。

邵阳市北塔区教育局投诉举报电话:0739--5623815

0739--5623801

六、狠抓工作落实

1.年度绩效考核时,教育局将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专项治理作为清廉学校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考核方案,对因从事校外违规培训而被查处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方案落实责任追究,对投诉举报较多的学校,将视情况予以扣分。

2.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教师思想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学校负责人尤其是书记、校长要认真履职,加强对本校教师的教育监督,“看好自己的门,管住自己的人”。发现本校教师存在从事校外违规培训苗头的,要及时提醒和制止;发现有违规线索就立即处理处理有困难的要立即报告上级教育部门进行查处。

联系人:教育局政工室孟应周,联系电话:

0739-5623801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胡名华,联

系电话:0739-5623815

材料上报邮箱:371446855@qq.com

附件:

1.学科类校外培训有关政策解答

2.邵阳市严禁中小学教职工违规参与校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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