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北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时间: 2021-01-15 17:42 来源:北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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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北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五、部门经济科目总支出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情况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7、一般性支出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5、部门支出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区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区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8、区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9、区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区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区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13、一般预算支出表

14、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3、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7、区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2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3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31、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定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贯彻落实管家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全区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区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8)负责全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区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1个,根据北塔区编委核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内设2股1室及1个事业机构。 2股1室分别为:优抚拥军褒扬股、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办公室。1个事业机构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全部纳入局机关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北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北塔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所属事业机构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归口管理的专项经费。

1、总收支情况2021年北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总收入117.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5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2021年北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总支出11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54万元,占总支出的61.72%;项目支出45万元,占总支出的38.28%。

2、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17.5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较去年新增36.78万元,主要是我单位新进人员工资福利。

3、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1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54万元,项目支出45万元。支出较去年新增36.78万元,主要是我单位新进人员工资福利。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5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72.5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4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春节慰问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退役军人慰问活动等工作;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役军人事务工作。

五、部门经济科目总支出情况说明

北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经济科目支出117.54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72.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按项目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主要包括: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支出;

按项目管理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万元,主要包括:春节慰问经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度局本级及所属二级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7.54元,比2020年新增36.78万元,主要是我单位新进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总额为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无因公出国(境)费。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增加0万元,无“三公”经费基数。

3、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北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6、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本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17.54万元。其中,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1个,资金30万元。

7、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七、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区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附件:邵阳市北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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