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塔区委政法委2018年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时间: 2019-09-22 10:55 来源:北塔区委政法委 访问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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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政法委预算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政法委预算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政法委预算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政法委预算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邵阳市北塔区委政法委员会是区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二)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必要时直接参与影响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三)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四)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五)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六)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改革和加强政法工作。

(七)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好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八)组织查处政法系统干部、干警中有重大影响的违法违纪案件。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政法委预算单位内设机构无

(二)决算单位构成。政法委预算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政法委预算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政法委预算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政法委预算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北塔区委政法委决算总收入373.16万元,较上年增加64.46万元,增幅20.88%;部门决算总支出376.18万元,较上年增加30.66万元,增幅9.74%。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增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北塔区委政法委决算总收入373.16万元,上年结转53.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3.1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增多,财政拨款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北塔区委政法委部门决算总支出37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45万元,占总支出的91.83%,其他支出30.73万元,占总支出的8.17%。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增多,基本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北塔区委政法委决算总收入373.16万元,较上年增加64.46万元,增幅20.88%,上年结转53.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3.1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部门决算总支出376.18万元,较上年增加30.66万元,增幅9.74%,其中:基本支出345.45万元,占总支出的91.83%,其他支出30.73万元,占总支出的8.17%。收入与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增多,财政拨款与基本支出均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73.18万元。占本年指出100%,较上年增加30.66万元,增幅9.74%,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及机构增多,基本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基本支出:376.18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5.45万元,占91.83%,

2、公共安全支出4万元,占1.06%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3万元,占1.68%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95万元,占2.65%

5、住房保障支出10.44万元,占2.7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73.18万元,年初预算为214.89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5.45万元,年初预算为169.80万元,导致增加的原因为综治工作、平安创建工作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376.18万元,中:人员经费217.81万元,占57.90%,公用经费158.38万元,占42.10%

人员经费217.8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6.74万元,占76.5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07万元,占23.45%

公用经费158.3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58.38万元,占10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4.8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61万元,完成预算的74.43%。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3.61万元,占100%。公务接待24批次151人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压减了“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们按照区财政局绩效评价规程要求,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由我委资金财务处牵头,组织有关业务股室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股室责任,确定评价指标细则;第二阶段为股室自评:根据上一阶段任务布置,各股室按照要求展开自评工作,并将评价结果报资金财务处;第三阶段为定性终评,并出具评价报告:资金财务处在股室自评的基础上,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对收集资料进行定量定性分析,综合评议后形成评价结论,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2018年,根据委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围绕区委、区政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蓝图,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根据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状况的概述和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经济效益评价

1. 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100%;“三公”经费预算总额较上年减少0.03万元。

2. 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除专项预算的追加和政策性工资绩效预算的追加外,本年部门预算未进行预算相关事项的调整;我委预算内专项资金在取得财政厅的年度预算批复时,随批复一同进行了下达;追加的项目专项资金在取得财政批复后随批复及时进行了下达;转移支付在收到专项资金时及时进行了拨付;不存在截留或滞留专项资金情况; “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未超本年预算和上年决算支出。

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仍需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二)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

我委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我委正常的工作运转,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政法工作的关心和重视,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是非常必要的,我委在执行上是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的,在项目资金的使用上也是放的心的。我委牢固树立移民资金是“救命钱”和“高压线”的观念,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严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道德底线。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6.9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9.13万元,增长35.65%。主要原因是:综治工作、平安创建工作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应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 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 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 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 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附件:中共邵阳市北塔区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总表

3、支出决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中共邵阳市北塔区委政法委

20199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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