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塔区委政法委2019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时间: 2019-01-17 12:39 来源:北塔区委政法委 访问量: 【字体:

目录

第一部分  政法委预算单位概况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五、部门经济科目总支出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情况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0、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中共邵阳市北塔区委政法委员会是区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二)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必要时直接参与影响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三)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四)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五)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六)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改革和加强政法工作。

(七)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好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八)组织查处政法系统干部、干警中有重大影响的违法违纪案件。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1个,包含政法委机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中共邵阳市北塔区委政法委员会为一级预算单位,设有综治办、维稳办、办公室等。

三、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9年初预算收入240.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0.32元,占总收入的100%。较上年增加25.43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入,财政增加了对人员经费的拨付。

(二)2019年初预算支出240.32万元,较上年增加25.43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入,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40.32万元。

1.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09.9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30.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反邪教工作4.8元,国安委2.4万元,警示教育基地4万元,平安北塔2.4万元,政法综治经费16.8万元。

五、部门经济科目总支出情况说明

政法委2019年部门经济科目支出240.32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60.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49.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专项经费30.4万元,其中:反邪教工作4.8元,用于进行反邪教宣传等工作开展的经费,国安委经费2.4万元,主要用于国安委开展工作所产生的的开支,警示教育基地4万元,主要针对未成年人警示宣传教育开支。平安北塔2.4万元,用于北塔平安创建工作支出,政法综治经费16.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政法综治工作办公经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度局本级及所属二级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7.26元,主要是办公费及业务费、公务接待费缩减了预算。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

因公车移至公车平台,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减少,中共邵阳市北塔区委政法委员会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3、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政法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区委政法委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6、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9年本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240.32万元;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5个,资金30.4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区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附件:邵阳市北塔区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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