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塔区委巡察办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 2018-10-08 16:33 来源: 访问量: 【字体:

北塔区委巡察办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主要职能

区委巡察办在省委巡视组、市委巡察办的业务指导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工作职责:

(一)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和部署;

(二)承担上级巡视组、巡察组对我区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的协调配合和联络服务等工作;

(三)统筹、协调、指导区委巡察组开展工作。组建、充实、调整巡察人才库,培训库中人员,受理干部群众对巡察工作人员的举报和反映,提出处理意见;

(四)拟写巡察规划、年度和阶段性计划,负责巡察制度建设、问题线索分流督办、巡察档案管理、综合协调、巡察信息处理和宣传公开等工作;

(五)督促检查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反馈的问题;

(六)对区委、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及上级巡视、巡察移交事项进行督查督办和情况反馈;

(七)负责全区绩效管理工作;

(八)办理区委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区委巡察办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没有下属单位和机构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29.8754万元。比上年增29.8754。总支出14.90111万元,比上年增14.90111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收入29.87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87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2016年增(减)29.8754万元。增原因2017年8月新成立单位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支出14.901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4.90111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与2016年增14.90111万元。增原因2017年8月新成立单位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9.8754万元,比上年增加29.875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87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14.90111万元,比上年增加14.9011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01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8754万元。比上年增(减)29.875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90111万元,比上年增(减)14.90111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87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87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与2016年增(减)29.8754万元。增原因2017年8月新成立单位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90111万元。基本支出: 14.9011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669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2.504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429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2016年增(减)14.90111万元。增原因2017年8月新成立单位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3万元,决算数为0.21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车辆保有0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3万元,决算数为0.2158万元,公务接待10批次。

“三公”经费增加变化情况说明选择以下一种:

增加: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增加0.2158万元,增原因2017年8月新成立单位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1、没有政府性基金决算:区委巡察办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公开表注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区委巡察办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10.93421万元。与2016年增(减)10.93421万元。增原因2017年8月新成立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区委巡察办政府采购总额8.4297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8.4297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公车和大型设备:区委巡察办无公务用车和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如: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度区委巡察办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中共北塔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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