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北塔区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北塔区统计局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北塔区统计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北塔区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区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地方生产总值。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方面的统计信息。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畜禽调查、畜禽监测、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乡办、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实、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级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九)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区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
(十)承担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北塔区统计局内设机构包括4个,即办公室、综合统计股股、农业财贸投资统计股和工业交通能源统计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北塔区统计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为北塔区统计局本级。
第二部分 北塔区统计局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北塔区统计局决算情况说明
(因北塔区统计局2017年单设2018年决算数据只有半年数不与2019年决算数做比较)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总收入252.30万元,2018年年末结余56.30万元,合计308.60万元。2019年总支出274.26万元,,2019年年末结余34.35万元。支出费用增加主要原因是因为“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52.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2.30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74.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4.2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9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5.8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总收入252.30万元,2018年年末结余56.30万元,合计308.60万元。2019年总支出274.26万元, 2019年年末结余34.35万元。支出费用增加主要原因是因为“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4.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4.2万元,占总支出的92.6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万元,占总支出的1.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1万元,占总支出的3.29%,卫生健康支出2.19万元,占总支出的0.790%,住房和保障支出5.86万元, 占总支出的2.1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4.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122.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48.21万元,资本性支出3.0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74.26万元, 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4.2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9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5.8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门的普查活动及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费用额不确定。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22.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148.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6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6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期人员数量不确定。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2万元,占100%。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调研组人员用餐经济普查期间发生的接待支出。全年共国内接待的批次5次,公务接待人数21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履行统计职能,为经济发展当好参谋
2019年全年,我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2.93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7.5%;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2.05亿元,同比增长0.5%;规模工业增加值18.18亿元,同比增长7.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6.03亿元,同比增长12.5%;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26141元,同比增长9.8%;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28918元,同比增长9.5%;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19222元,同比增长9.8%。
2.夯实基础,统计数据质量明显提高
我们继续以规范化建设为突破口,为构建领导放心、群众满意的现代统计体系,确保我区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狠抓了局本级规范化建设。对统计报表收集、上报、统计执法检查、文书处理等一系列工作,我们均制定了专门制度,在工作中不断修订完善,二是继续狠抓基层统计站规范化建设,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对全区5个乡(办)的数据质量和来源做出了明确要求,要求所有基层报表必须经领导签字并盖好公章后方可上报,并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统计人员予以表彰。三是落实好统计人员培训。利用各类统计会议对统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召开经济普查迎检培训会议多次。在开展统计工作调研的同时对住户调查样本点的调查户开展收入支出业务培训,利用经济普查各类会议“12.4”法制宣传日宣传统计法律法规,通过这一系列培训,使我区统计人员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3.全力以赴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全年开展四经普专项培训工作7次,全区110余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入户普查登记,共计完成普查单位1415家,国家抽中的个体户小区共1145户,经济普查数据进行了细致客观地审核改错。目前完成了经济普查阶段性的任务。普查工作开展期间多次迎接了省市的抽查督查,均获得上级的首肯。
4、亮点工作
1.统计业务工作出新招。为相关经济部门和各乡街道及时准确了解经济发展状况,从今年6月份开始,我局在有限的人员情况下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出版了统计月报卡,填补了我区这类统计产品的空白。
2.在白田社区以积分的方式创造性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我局把此项工作作为“书记工程”来抓。目前,白田社区创建氛围浓厚,在全区文明创建中排名前列,如5月6月排名位居第一。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81万元。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2.04万元,用于召开全年开展四经普专项培训工作7次会议。内容为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实践操作培训事项;专项统计业务;专项普查活动;统计抽样调查。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办公室用品,材料费,资料费,打印费等。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 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 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 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 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
北塔区统计局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