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塔区审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 2018-10-15 16:54 来源: 访问量: 【字体:

北塔区审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湖南省审计监督条例》规定,北塔区审计局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部署和全区实际,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提出审计建议。

(二)向区人民政府提出区级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级年度预算执行及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三)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建议:

 1.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财政收支。

 2.区直各部门及下属单位的预算执行、决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及其效益。

 3.区财政拨款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及其资金使用效益。

 4.区直各单位、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预算的执行、决算和经济效益。

 5.区人民政府接收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的援助、贷款项目以及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6.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它单位、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它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

 8.区政府管理的经济实体和部、办、委、局归口管理财务单列经济实体的盈亏真实性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9、对乡、办事处、场、区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四)负责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规定组织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对区管党政领导干部和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

(五)负责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或授权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及其他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六)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由区人民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七)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八)对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单位属于审计机关监督对象的,审计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有权对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九)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必要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封存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

(十)承办区委、区人大、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北塔区审计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北塔区审计局无二级机构)。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313.88万元。比上年增加144.25%。总支出250.59万元,比上年增加53.36%。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收入313.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28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185.37万元。增加原因:其他收入增加、工资增加、绩效考核奖金增加、公车补助发放等;其他收入172.6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支出250.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37.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8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3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87.19万元。增加原因:工资增加、绩效考核奖金增加、车补发放等。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41.28万元,比上年增加9.9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28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172.95万元,比上年增加5.8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8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1.28万元。比上年增加9.9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72.95万元,比上年增加5.84%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1.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1.28万元与2016年增加12.77万元。工资增加、绩效考核奖金增加、车补发放等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72.95万元。基本支出:163.6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16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46.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万元。项目支出:9.32万元。与2016年增加9.55万元。工资增加、绩效考核奖金增加、车补发放等。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万元,决算数为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车辆保有0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6万元,决算数为0.7万元,公务接待6批30人次。

“三公”经费增加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1.73万元,北塔区审计局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北塔区审计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北塔区审计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46.47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28.45万元。减少原因:“三公”经费等开支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北塔区审计局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北塔区审计局无公务用车和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如: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度北塔区审计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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