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塔区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 2021-08-26 10:06 来源:北塔区司法局 【字体:

根据《邵阳市北塔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项目和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邵北财绩〔2021〕3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整体支出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基本支出的评价重点是厉行节约保运转,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项目支出的评价重点是规范管理促发展,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绩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北塔区司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全额财政拨款行政单位,法律援助中心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1、主要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负责开展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对全区法制工作进行规划、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负责推进全区依法行政的具体工作。

(四)负责全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推行,检查考核和总结表彰工作。

(五)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六)指导行政执法部门改善行政执法活动;承担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协调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执法矛盾和争议。

(七)承办乡、街道、区直行政机关上报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工作。

(八)审查、修改或组织起草区政府颁发的规范性文件,管理、登记、编号、公布、编印政府公报,向区政府、区人大报送备案,并做好协调和解释工作。

(九)办理区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为本级政府领导决策提供法律咨询,聘请政府法律顾问,审查政府合同及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

(十)组织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等人员的培训考核,资格认定,行政执法证的发证及证件的年检年审等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十二)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十三)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管理律师、法律援助、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四)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五)完成区委和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2、机构情况

北塔区司法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基层工作股、法治宣传股、社区矫正股以及区法律援助中心。

3、人员情况

我局政法专项编制人数18人,工勤编制人数1人,二级机构法律援助中心事业编制人数3人,车辆实有数1辆。全局实有在职人数21人,其中政法专项编17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退休5人,单位遗嘱人员1人。,办公场所面积500平方米。

(二)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我局扎实推进了以下重点工作:

一、抓好法治宣传,提供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1.建强机制,带好队伍,夯实责任基础。成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专题研究部署“七五”普法工作,深入一线进行广泛动员宣传;成立法律顾问团队,聘请法律顾问23人,实行一村(社区)一顾问制度;成立法制宣传服务社,实现普法教育与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工作有机融合;下发《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北塔区行政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评办法》,对全区41个重点普法部门宣传内容进行细化,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并将普法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范畴;坚持落实党委(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学法和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年终述法制度。

2.强化宣传,搭建平台,营造浓厚氛围。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处、工作站5个、服务点41个、志愿点263个,41个村(社区)均建立了法治宣传橱窗、法治图书角,打造了资江北岸高标准法治文化长廊;广泛运用12348服务热线、中国法网、省如法网、北塔报、北塔发布、北塔新闻手机客户端等网络媒介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利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开展校刊评比、法治讲座、知识竞赛、微课堂、征文等系列活动,共举办教育讲座40余场次、制作宣传牌100块、新建宣传栏64个、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多类文化载体中,制作法治教育片,编排法治文艺节目,组织文艺小分队深入基层,开展巡演活动服务群众80000余人。

3.突出重点,畅通网络,倾力“法律六进”。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与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开设宪法学习教育专题班,定期邀请专家对全区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进行法治专题讲座。实施干部任前考试与宣誓制度,举办全区依法行政法制讲座暨业务培训班。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和网上学法考法制度;广泛组织全区17所中小学2万名学生开展主题班会、法律知识竞赛、辩论会等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先后组织100余名学生参加全省法治征文比赛。法制副校长及辅导员授课40多场次,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等部门开展“送法进校园”和“社区矫正人员现身说法”等法制教育讲座10场次;全区共建成(村)市民法制学校41所,示范法制学校10所,累计上课场次达200余堂,发放各类普法材料和资料4万册。开展“送法下乡”等宣传活动8场(次),发放农民工维权知识宣传材料2000余份。受理办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40余件,为农民工讨回工资100余万元;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把家风建设贯穿其中。利用3.8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5月农村法治宣传月、9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文艺表演、进楼入户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着力提高群众的法治认同感和参与度;组建公益法律服务团队,开展“法治体检”活动4场(次),深入开展法律宣讲20次,为企业提供法律意见30条,排查各类矛盾40起,调解成功39起,助力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合法维权;通过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新媒体,全方位、立体式普及宪法及法律法规知识,提升群众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的自觉性。

4.严守制度,学用结合,培养法治思维。将单位班子成员述法列为年度干部考核必选项,每年由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对行政执法(司法)机关的执法人员分期分批集中培训3天;把宪法、法律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制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提高领导班子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能力,全年集中学法12次;在全区范围内选聘优秀律师作为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决策咨询论证、开展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促进了有关重大问题的依法解决;把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建设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实行“德、能、勤、绩、廉、法”六位一体综合考核。凡未参加干部年度学法用法考试的,组织(人事)部门暂缓确定其年度考核等次,对考试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抓好基层建设,筑牢社会稳定坚固防线。

1、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2020年以来,我局把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和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北塔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筑牢了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截止目前,全区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05次,预防纠纷122起,受理案件87起,调处成功84起,涉及金额390.47万元。其中婚姻家庭纠纷10起,邻里纠纷24起,房屋宅基地纠纷17起,合同纠纷4起,生产经营纠纷2起,损害赔偿纠纷11起,山林土地纠纷14起,其它纠纷5起。

2、全力打造专业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推广“北塔经验”。今年以来,我局以北塔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为重点,全力开展专业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性建设工作,通过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勘查定损、保险理赔、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司法救助、法律诉讼“七位一体”的全新模式,为交通事故处理提供一揽子、全方位服务,使交通事故处理更高效、更快捷,大大节省了群众办事时间,也更加及时地化解社会矛盾。实现了辖区全年因交通事故赔偿引发的信访案件、投诉案件为零的不俗成绩,这不仅得到了群众的好评,也受到领导的关注,5日19日下午,省司法厅范运田厅长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志雄和北塔区委书记仇珂静的陪同下,到北塔交警大队调研时,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一心为民的做法,也竖起了大拇指。

3、全面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创建活动,提升人民调解专业化水平。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我区人民调解工作整体水平,促进人民调解员调解工作专业化和规范化。我局按照抓基层、打基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创建活动,通过实地指导阵地建设、统一制定上墙内容、发放案卷规范化模板和如法网调解板块使用攻略等方式,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水平及质量。目前我区80%以上人民调解委员会均完成规范化建设。

4.全面完成村规民约法制审核工作,加速社会治理“三治融合”步伐。我局高度重视村(居)规民约法制审核工作,多次召集司法所长开会,要求各司法所长提高村(居)规民约法制审核思想认识,积极配合各乡、街道开展村规民约法制审核工作。目前我区44个村、社区法制审核工作均已完成。各村、社区均建立了八个以上的群众自治组织,并制定了自治组织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社会参与基层治理活力明显提升。逐步实现了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特别是红白理事会“菜单式”管理模式,实现了红白喜事简办,社会攀比陋习得到有效治理。

三、抓好特殊人群管理,充分发挥法律保障职能。

1.进一步规范监管工作。对全区69名在矫人员信息及管理信息全面录入系统,全年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8人,均及时录入管理系统规范管理。按照上级要求,狠抓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安全稳定工作,全区社区矫正人员未发生任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安全稳定事故,有力地维护了我区节假日期间的社会安全稳定。

2.进一步规范日常工作。进一步规范日常工作,对日常工作建立了严格的考评制度。今年,接受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委托52件,完成52件,无超期、遗漏项等不规范现象。规刑释安帮业务管理系统运用,服刑人员核实率、重点帮教对象接回率均达100%,回执效率达100%。

3、积极推进社区矫正中心使用。今年社区矫正中心如期完成项目建设,司法局办公室已整体搬迁至区军粮供应站五楼办公,社区矫正中心也全面投入使用,该中心的使用加快推进了司法行政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

四、抓好规范化文件监督管理,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制度、备案审查制度、申请审查制度,做到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工作,全年共审核有关文件、合同15件,其中规范性文件6件,提出意见建议28条。

2.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认真执行《邵阳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全区有关重大行政决策的出台都要经过我股室以及区政府法律顾问团队的初步审查然后再经过区政府各主要领导的审核,确保有关决策经过合法性审查,今年我股共参与审查重大决策6起;二是贯彻落实了《邵阳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续聘了湖南东放明律师事务所的3名业务骨干,其中包括律所的主任和副主任的法律顾问队伍,凡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必经过律师审查,进一步理顺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

3.切实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联合区委政法委、区政府办、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区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采取了听取有关单位行政执法情况汇报、抽查行政执法案卷、开展问卷调查和到执法现场实时监督的方式,对全区23个重点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监督发现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不当案件9起,发放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1份,相关单位已整改到位。

4.扎实开展行政应诉工作。今年我局承办转接2019年行政诉讼案件1件,已胜诉;新发生行政诉讼案件4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3件,暂未开庭,我局坚决履行好指导义务,帮助相关部门做好应诉工作。

五、抓好法律援助,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1.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继续推动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普遍调整为低收入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惠及更多困难群众。今年截止到12月,本中心共受理案件149件,其中民事案件65件,行政案件6件,刑事案件78件,共接听法律咨询800余人次。

2.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管理。完善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评价机制,综合运用案件受理风险评估、办理动态监管、结案专家质量评估以及案件质量评查等措施强化全程监督。加强案件跟踪管理,提升援务公开率、案件回访率。本中心对申请类法律援助案件回访率达到100% 。在今年的省、市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互评中,我区案件合格率达100%。

3.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今年,中心共开展法制宣传活动4次,在整个宣传活动期间,我们共发放宣传袋、杯子、宣传手册、餐纸等宣传产品共10000余份,在全区各村社区粘贴如法网宣传海报150余份,遍及城乡的强大宣传声势,使法律援助成为群众的热门话题,极大地畅通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参与渠道,有力地提升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认知度,使更多需要法律援助的贫弱群众了解并运用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整体支出情况

1、整体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决算收入307.1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1.12万元,财政拨款307.16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决算支出338.2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累计0万元。2020年预、决算收入、支出及年末结转和结余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合计

收入

支出

年末结转结余

年初结转、结余

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预算

267.47

0

267.47

0

267.47

192.78

45.79

28.9

0

决算

338.28

31.12

307.16

0

338.28

240.22

98.06

0

0

差异率

26.47%

14.84%

26.47%

24.61%

114.15%

2、支出决算

2020年度决算支出33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2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部门支出决算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财政拨款一基本支出

财政拨款一项目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

228.48

商品和服务支出

96.8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74

资本性支出

1.17

合计

338.28

二、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0年,我局基本支出338.28万元,其中包括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法律援助租金5万元;法律援助4万元;人民陪审员经费3万元;市民法制学校建设经费2.4万元;人民调解及以奖代补经费2.4万元;法律顾问经费3.5万元;三调联动经费1.6万元;行政复议经费3万元;社区娇正经费4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支出、正常办公所需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8.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54%;商品服务支出96.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64%;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1.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47%;资本性支出1.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35%。

(二)项目支出

2020年,我局项目支出0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三)项目资金结转和结余情况

2020年项目资金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公务接待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厉行节约,招待费实行先申报后招待,接待经费凭据报销,报销凭证包括财务票据(发票)、公务卡结算单、派出单位公务接待函、接待清单、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与派出单位公务接待公函一致,一起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2020年我局“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数0.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同比2019年2.03万元减少1.8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较好的控制了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费0.18万元。

(五)基本支出的公用经费情况

2020年我局决算支出日常公用经费96.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水电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具体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决算支出

占比

办公费

4.33

4.47%

印刷费

29.58

30.53%

咨询费

9.60

9.91%

水费

0.03

0.03%

电费

1.06

1.09%

邮电费

2.89

2.98%

维修(护)费

2.34

2.42%

租赁费

5.07

5.23%

会议费

0.03

0.03%

培训费

0.46

0.47%

被装购置费

4.69

4.84%

劳务费

11.89

12.27%

委托业务费

1.16

1.20%

工会经费

8.00

8.26%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18

0.19%

其他交通费用

12.43

12.83%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15

3.25%

合计

96.89

100.00%

(六)部门整体支出的管理情况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等法律和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我局制订了《北塔区司法局财务内控制度》、《北塔区司法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经费审批制度、财务会审制度和报销程序,加强了经费支出的监督管理,实现了资金申请、审批、拨付、监督等全流程制度化管理。

(七)资产管理情况

我局建立健全了完整有效的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实行账物分离,确定专人负责。财务部门负责管账,相关股室负责管物。固定资产的购置须书面报告局领导,经局领导审批后,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办公室凭政府采购批复实行询价或定点采购,股室领用时需在固定资产管理卡片上签字建档。资产管理负责人建立实物资产的购、存、领台账。2020年我局资产管理和使用状况良好。

三、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预算配置

2020年,我局在职人员编制数为22人,年末实际在职人数为21人。年初预算收入267.47万元,年末决算收入307.16万元;年末决算支出338.28万元,项目资金结转结余0万元。

(二)预算执行

一是建立预算执行责任制。将年度预算收入责任及预算支出额度逐一分解落实到各股室,形成领导重视、衔接紧密、齐抓共管的体制机制,建立预算指标额度台账,将预算执行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二是建立预算执行信息化管理制度。在政务公开网公布部门财政预算批复及执行情况,及时公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接受监督。三是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对于财政性专项资金,在区财政局的督导下,严格按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执行,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办理报账、验收、结算等相关手续,做到不集中使用、不滥用资金,最大限度提高专项资金利用效率。

(三)预算管理

为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我局制订了《北塔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办法》、《北塔区司法局财务内控制度(试行)》、《北塔区司法局财务集中会审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合法合规、较为完整的、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财务管理制度。坚持经费预算科学化、精细化,执行控制规范化、责任化,监督检查常态化、同步化。

资金的支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没有截留、挪用、虚列支出、随意借用等情况;重大财务事项经由集体研究决策;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原始凭证的取得真实有效。部门预决算信息按规定内容,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四)提升支出绩效

2020年,我局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财务管理规范,单位行政运行稳定有序。

(五)评价结论

结合我局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认真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自评等级“优”。

四、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的分类和实行执行出现脱节。预算编制的功能分类与经济分类不够细化,而实际支出中的情况更加多元化和明细化,出现了分类不一致的情况。

2.部门整体支出不能很好的对比支出与成果,投入与产出效果,进而很难有针对性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五、措施和建议

1.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绩效管理相关制度,提高可操作性。

2.构建单位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共同参与、协调配合的绩效评价工作机制,落实 “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的权责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加强预算执行的准确性,开展好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运用好绩效评价结果,不断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附件北塔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北塔区司法局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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