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基本情况: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意见》(湘政发[2014]18号)、《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湘府发[2013]57号)和《关于公布邵阳市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市政发[2014]15号)。设立邵阳市北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局机关目前内设办公室、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药品及保健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稽查大队、乡(办)所三个。全系统现有在职人员21人,其中区局机关现有在职人员21人。局机关办公地址:北塔区魏源东路市检察院对面富丽华宾馆后。
二、机构职能:
(一)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酒类食品、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保健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性政策规划、规范性文件,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区及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落实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信息直报制度,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区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建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监测。
(三)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药品互联网销售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
(四)负责全区有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投诉举报工作;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发布质量公告;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五)依法承担辖区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监管所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七)负责制定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八)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有关的交流与合作,推进全区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九)指导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区直有关部门和区食安委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配合市局组织有关专家和部门对辖区所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进行性质认定和相关责任界定。
(十一)承办市区人民政府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总收入335.11万元。比上年减少14%。总支出363.97万元,比上年减少6%。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收入335.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5.11万元,与2016年减少113.30万元。减少原因为2016年创建全国文明健康城市的开支增大。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支出363.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6.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4.0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60万元与2016年减少49.86万元。减少原因为2017年绩效奖金结转至2018年发放。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335.11元,比上年减少1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5.11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363.97万元,比上年减少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3.9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5.11万元。比上年减少1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63.97万元,比上年减少6%。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5.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5.11万元,与2016年减少113.30万元。减少原因为2016年创建全国文明健康城市的开支增大。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63.97万元。基本支出: 363.9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8.20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109.89万元,。与2016年减少113.30万元。减少原因为2016年创建全国文明健康城市的开支增大以及2017年绩效奖金结转至2018年发放。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5万元,公务接待25批260人次。
“三公”经费增加变化情况说明选择以下一种:
减少: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4.6万元,我局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我局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食药监局部门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109.8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7年我局无公务用车和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17年度我局无重点绩效管理项目。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如: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政府采购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