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塔区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 2021-08-26 11:25 来源:北塔区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字体:

根据《邵阳市北塔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项目和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邵北财绩〔2021〕3号)文件精神,我中心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整体支出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基本支出的评价重点是厉行节约保运转,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项目支出的评价重点是规范管理促发展,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绩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北塔区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社保中心)是区人社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单位。

1、 主要职能

1)参与拟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办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完善政策法规的意见;

2)负责全区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工作;

3)负责拟定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计划,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编制基金预决算,管理本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统筹外代发资金;

4)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金归集、经办工作;

5)负责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对象的个人账户管理、权益记录、关系转移、制度衔接、业务档案管理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6)负责全区参保对象待遇标准的确定和给付;承担全区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工作;

7)负责组织指导镇(街道)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8)负责全区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

 2、机构情况

区社保中心设有3股1室。分别为办公室、财务股、业务股 、被征地农民股。

3、人员情况

区社保中心编制人数15人。实际人数10人。

(二)2020年重点工作

(一)保费征收与保费减免两不误。2020年,我中心负责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有两个险种,一是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保费征收,二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征收。2020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039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1.3亿元,职业年金年金参保人数1950人,年金收入973万元。同时我中心积极落实社保减免政策,多渠道向参保对象传达缴费基数下调政策。减免企业178家,减免金额524万元,大大减轻了我区企业的负担。

(二)坚守养老保险基金安全“门”。我中心以健全制度、加强管理、规范运行为工作主线,扎实审核、严把收支关。同时加强基金安全监管,把好生存资格认证关,对全区13918名待遇领取人员进行了生存认证,对未认证的540人暂停其养老金发放,并要求乡、村两级对未按期认证的待遇人员执行上门告知;把好丧葬抚恤金申报关,认真执行死亡申报,部署乡、村两级丧葬抚恤金申领程序,明确各级申报职责和责任追究制;把好稽核关,当好社保基金守护神。

(三)养老金发放按时足额到位。我中心狠抓待遇发放。一是强化工作责任制,明确养老金发放相关岗位的工作时间节点,确保了养老金25日前必须发放到位,二是通过数据比对,分析待遇人员变化数据,整理到龄未领待遇人员名单,进行异常表识,通过系统查询、下发乡办核查等方式,分类为“死亡、疑似死亡、无银行账号、银行账号异常”等四类,针对后两种情况,多渠道通知其重新绑定账号,最大程度确保应发应发。2020年,我区到龄人员13918人,发放养老金1.5亿元。

(四)扎实开展征地农民保障经办工作。2020年我区共完成33个项目的保障对象确认工作,共确认保障对象2723人。2020年我区发放补贴资金5053人,共计3458万元,其中参职保859人,发放补贴1246万元;参居保4185人,发放补贴2212万元。

(五)不遗余力推进城乡居保全覆盖。城乡居保“全覆盖”工作是“一脱贫三促进六覆盖”的重要内容之一。我中心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建立了日常考核督查工作机制;加强宣传,设置了咨询台,印制了全覆盖政策明白卡;分类细化任务数,深入乡街道“点对点”开展动员培训,创建了区乡村三级联动微信群,走家入户核实动员,发动社区力量,摸清底数。录入省级数据反馈系统13831人,完成率达100%。    

(三)整体支出情况

1、整体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决算收入123.0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5.66万元,财政拨款107.22万元,其他收入0.16万元;决算支出123.0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累计0万元。2020年预、决算收入、支出及年末结转和结余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合计

收入

支出

年末结转结余

年初结转、结余

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预算

138.18

15.66

122.52

122.52

95.21

27.31

0

决算

123.04

15.66

107.22

0.16

123.04

104.11

18.93

0

差异率

-10.95%

0%

-12.48%

0

4.24%

9.34%

-30.68%

0%

0%

 2、支出决算

2020年度决算支出123.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0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部门支出决算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财政拨款一基本支出

财政拨款一项目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

104.04

商品和服务支出

18.1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06

资本性支出

0.77

合计

123.04

二、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0年,我中心基本支出123.04万元,财政预算123.04万元(包含财政项目资金城乡居保工作经费2.4万元,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资格认证经费2万元,社保经费3.2万元,申报死亡奖励1.5万元,协保员经费6万元)。预算主要用于保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支出、正常办公所需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4.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56%;商品服务支出18.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77%;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0.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5%;资本性支出0.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62%。

(二)项目支出

2020年,我中心项目支出0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资本性支出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

(三)项目资金结转和结余情况

2020年项目资金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公务接待费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厉行节约,招待费实行先申报后招待,接待经费凭据报销,报销凭证包括财务票据(发票)、公务卡结算单、派出单位公务接待函、接待清单、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与派出单位公务接待公函一致,一起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2020年我中心“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费0万元。

(五)基本支出的公用经费情况

2020年我中心决算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8.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水电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具体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决算支出

占比

办公费

6.57

36.16%

印刷费

6.72

36.98%

水费

电费

邮电费

0.11

0.61%

物业管理费

差旅费

0.16

0.88%

维修(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公务招待费

专用燃料

劳务费

0.28

1.54%

委托业务费

4.07

22.40%

工会经费

福利费

0.07

0.38%

其他交通费用

税金及附加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19

1.05%

资本性支出

合计

18.17

(六)部门整体支出的管理情况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等法律和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我中心严格执行经费审批制度、财务会审制度和报销程序,加强了经费支出的监督管理,实现了资金申请、审批、拨付、监督等全流程制度化管理。

(七)资产管理情况

我中心建立健全了完整有效的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实行账物分离,确定专人负责。财务部门负责管账,相关股室负责管物。固定资产的购置须书面报告领导,经领导审批后,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办公室凭政府采购批复实行询价或定点采购,股室领用时需在固定资产管理卡片上签字建档。资产管理负责人建立实物资产的购、存、领台账。2020年我中心资产管理和使用状况良好。

三、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预算配置

2020年,我中心人员编制数为15人,年末实际在职人数为10人,年初预算收入138.18万元,年末决算收入123.04万元;年末决算支出123.04万元。

(二)预算执行

一是建立预算执行责任制。将年度预算收入责任及预算支出额度逐一分解落实到位,形成领导重视、衔接紧密、齐抓共管的体制机制,建立预算指标额度台账,将预算执行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二是建立预算执行信息化管理制度。在政务公开网公布部门财政预算批复及执行情况,及时公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接受监督。三是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对于财政性专项资金,在区财政局的督导下,严格按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执行,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办理报账、验收、结算等相关手续,做到不集中使用、不滥用资金,最大限度提高专项资金利用效率。

(三)预算管理

为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我中心制订了《财务管理办法》、《财务内控制度(试行)》、《财务集中会审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合法合规、较为完整的、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财务管理制度。坚持经费预算科学化、精细化,执行控制规范化、责任化,监督检查常态化、同步化。

资金的支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没有截留、挪用、虚列支出、随意借用等情况;重大财务事项经由集体研究决策;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原始凭证的取得真实有效。部门预决算信息按规定内容,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四)提升支出绩效

2020年,我中心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财务管理规范,单位运行稳定有序。

(五)评价结论

结合我中心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认真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自评等级“良好”。

四、存在的问题

1.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2.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措施和建议

1.加强单位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人员情况、业务开展需要,逐项做出预算计划,预算合理、不留缺口、不留空项。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评价水平。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建议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开展部门领导及经办人员相关的政策、业务工作培训,组织开展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经验交流,切实推进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3.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预算支出财务分析,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                          

附件北塔区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北塔区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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