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塔区民政局2019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时间: 2019-01-17 11:45 来源:北塔区民政局 访问量: 【字体:

北塔区民政局2019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北塔区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五、部门经济科目总支出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情况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0、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部门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承担对全区社会团体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的责任;依法监督社会团体活动,查处社会团体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注册而以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按权限和程序负责社会团体的审批和监管;指导、监督辖区内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

(三)贯彻执行全区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负责特困人员供养和敬老院建设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国家机关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

(四)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全区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负责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拟订全区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婚姻登记信息管理;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执行国家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八)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指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建设;协调跨省、市、州及跨县(市、区)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一)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二)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拟订全区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进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民政事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1个,包含北塔区民政局机关。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服务股牌子)、规划财务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加挂社会组织管理股、区划地名股牌子)、社会救助股(加挂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牌子)、社会事务股(加挂养老服务股、儿童福利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局机关。

三、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包含民政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1.总收支情况:2019年民政局部门预算总收入37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5.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2.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375.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较去年减少40.1万元,主要是减少了项目经费 。

3.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3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7万元,项目支出144.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0.1万元,主要是减少了项目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5.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30.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44.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老年福利经费13万元,主要用于90以上高龄补贴;其它民政管理事务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及其它民政事业费;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经费71.7万元,主要用于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经费29.7万元,主要用于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

五、部门经济科目总支出情况说明

区民政局2019年部门经济科目支出230.7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9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3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

资本性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度局本级及所属二级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72.2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6.7万元,下降4%。主要是办公费及业务费、公务接待费缩减了预算。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总额为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无因公出国(境)费。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减少0.01万元,主要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要求。

3、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区民政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区民政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6、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9年本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375.1万元;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4个,资金144.4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区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附件:2019年北塔区民政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北塔区民政局

201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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